首页 / 唐诗 / 赠别元十八协律六首(桂林伯,桂管观察使裴行立也)

势要情所重——赠别元十八协律六首(桂林伯,桂管观察使裴行立也)

韵脚:上平三鍾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suǒ qíng zhòng|chóng shì yào

势要情所重释义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【情】1.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、怒、爱、憎、哀、惧等心理状态:感~。~绪。~怀。~操。~谊。~义。~致。~趣。~韵。性~。~愫(真情实意)。~投意合。~景交融。  2.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:爱~。~人。~书。~侣。~诗。殉~。~窦初开(形容少女初懂爱情)。  3. 对异性的欲望,性欲:~欲。发~期。  4. 私意:~面。说~。  5. 状况:实~。事~。国~。~形。~势。~节。

【情】〔古文〕啨《唐韻》疾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慈盈切,音晴。性之動也。从心靑聲。《董仲舒曰》人欲之謂情。《詩序》六情靜于中,百物盪于外。《白虎通》喜,怒,哀,樂,愛,惡,謂六情。《禮·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,怒,哀,懼,愛,惡,欲。七者弗學而能。又情,實也。《論語》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又叶慈良切,音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戸凉。日念子來游,子豈知我情。 《朱子曰》古人制字,先制得心字,性與情皆从心。性卽心之理,情卽心之用。
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 3. 层:~叠。~霄。
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
【势要】igrave;yào(1)[powerfulperson]∶有权有势、身分显要的人他一味地巴结势要(2)[powerful]∶有权势、居要职势要之家

【势要】居要职。亦指有权有势的人。《北齐书·循吏传·路去病》:“势要之徒,虽厮养小人莫不惮其风格。”《周书·蔡祐传》:“至於婚姻,尤不愿交於势要。”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杂例》:“若有身死在逃,老幼残疾不堪走递之人,取勘见数於权豪势要并一般人户,取要钱物,结揽代替。”师陀《李贺的梦》:“大官、势要也比洛阳多,其中势要中的势要是宦官。”2.大势和关键。元李文蔚《蒋神灵应》第二折:“便如您智在棋局,能通变,识行藏,观势要,分胜败,知进退,紧追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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