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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有闲思闲要吟——闲吟

韵脚:下平二十一侵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yǒu|yòu xián 1|1 yín yào|yāo shì

事有闲思闲要吟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闲】1. 没有事情;没有活动与“忙”相对:游手好~。没有~工夫。  2. 房屋、器物等放着不用:~置。~房。机器别~着。  3. 没有事情做的时候:农~。忙里偷~。  4. 与正事无关的:~谈。~人免进。~话。  5. 栅栏。  6. 防御:防~。

【思】1. 想,考虑,动脑筋:~想(a.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;b.想法,念头;c.思量)。~忖。~索。~维。沉~。寻~。见异~迁。  2. 想念,挂念:~念。~恋。相~。  3. 想法:~绪。~致(新颖独到的构思、意趣)。构~。  4. 姓。 | ◎ 〔于~〕多胡须的样子,如“自捋颔下,则~~者如故矣”。

【思】〔古文〕恖《廣韻》息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新兹切《正韻》息移切,音司。《說文》睿也。《書·洪範》思曰睿。《六書總要》念也,慮也,繹理爲思。又願也。《詩·大雅》思皇多士。《箋》願也。《正義曰》以意之所思,必情之所願也。又語巳辭。《詩·周南》不可泳思。又《大雅》神之格思。又語起辭。《詩·大雅》思齊太任。又《魯頌》思樂泮水。又《諡法》謀慮不愆曰思。又州名。楚黔中地,唐置思州,以思邛水得名。又姓。以諡爲氏,明有思志道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相吏切,音四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儲精垂思。又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思泣

【吟】1. 唱,声调抑扬地念:~咏。~诵。~味(吟咏玩味,体味)。~讽(吟咏讽诵)。  2. 叹息,痛苦的声音:~啸(a.悲哀愤慨地长叹;b.吟咏)。呻~。  3. .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名称:秦妇~。  4. 鸣,叫:风~。猿~。

【吟】〔古文〕唫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音切,音崟。《說文》呻也。《廣韻》歎也。又《增韻》哦也,咏也,鳴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倚樹而吟。《戰國策》晝吟宵哭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行吟澤畔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盜跖吟口。《註》吟咏長在人口也。《後漢·梁冀傳》口吟舌言。《註》謂語吃不能明了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嘉州刺史吟約。又音含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安留,吟靑黃。《註》服虔曰:吟音含。○按師古云:服說非也。吟,歌誦也,靑黃,四時之樂也。然服有此音,今存之。又《集韻》牛錦切,音僸。《揚雄·解嘲》蔡澤雖噤吟,而笑唐舉。《註》

【要】1. 索取:~账。~价。  2. 希望,想:~强。~好。  3. 请求:她~我给她读报。  4. 重大,值得重视的:重~。~人。~领。纲~。~言不烦。  5. 应该,必须:须~。  6. 将(jiāng):将~。快~。  7. 如果,倘若:~是。  8. 表选择:~么。~不。~不然。 | 1. 求,有所倚仗而强求:~求。~挟。  2. 古同“腰”。  3. 古同“邀”,中途拦截。  4. 古同“邀”,约请。  5. 姓。 典

【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,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又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又《廣韻》勒也。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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