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zài shí bì 2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跸】1. 帝王出行时清道,禁止行人来往:警~。~路。 2. 泛指帝王出行的车驾:驻~。 方言集汇
【跸】《廣韻》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壁吉切,音必。《玉篇》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》凡邦之事蹕。《註》國有事,王當出,則宮正主禁絕行,若今衞士塡街蹕也。又《夏官·隷僕》掌蹕宮中之事。《註》蹕,謂止行者淸道,若今時警蹕。《漢官儀註》皇帝輦左右侍帷幄者稱警,出殿則傳蹕,止行人淸道也。《古今注》警蹕,所以戒行徒。《周禮》蹕而不警。秦制出警入蹕。謂出軍者皆警戒,入國者皆蹕止也。又蹕路也,所行者皆警於塗路。又《集韻》毗至切,音鼻。又必至切,音畀。義同。又《篇海》足偏任也。《列女傳》立不蹕。
【随】1. 跟着:~从。~员。~葬。~即(立刻)。~行(xíng )。~身。~喜。~波逐流。~行(hāng )就市。 2. 顺从,任凭:~意。~口。~宜。~和。~俗。~笔。~遇而安。 3. 顺便,就着:~带。~手关门。 4. 像:他长得~他父亲。 5. 姓。
【随】〔古文〕遀追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,音隋。《廣韻》從也,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隨山刊木。《易·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又易卦名。又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又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又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又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