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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之愈真——诗品二十四则。纤秾

韵脚:上平十七眞

平仄: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shí|zhì zhī yù 1

识之愈真释义
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愈】1. 更,越:~甚。~加。~发。~益。~演~烈。  2. 较好,胜过:孰~(哪个好)?彼~于此。  3. 病好了:痊~。病~。

【愈】《廣韻》以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勇主切,音庾。《玉篇》勝也。《廣韻》賢也。《增韻》過也。《孟子》丹之治水也,愈於禹。又進也,益也。《詩·小雅》憂心愈愈。《蘇氏曰》愈愈,益甚之意。又差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相從爲愈。《註》愈,差也。《正義》病差謂之愈。又《正韻》偶許切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容朱切《韻會》羊朱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于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動而愈出。《音義》羊主反,又羊朱反。又通作兪。《吳語》越閒兪章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兪務而俞遠。讀作愈。《前漢·禮志》兪甚亡益。 亦通作瘉。《晉語》東方之士孰爲瘉。《註》賢也

【真】1.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,与“假”、“伪”相对:~诚。~谛。~挚。~心。逼~。认~。~才实学。~知灼见。  2. 确实,的确:~好。~正。~切。  3. 清楚,显明:看得~。咬字很~。  4. 本性,本原:纯~。天~。  5. 人的肖像:传(chuán )~。写~。  6. 汉字的楷书:~字。~书。~草隶篆。  7. 姓。

【真】同眞。俗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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