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chí dié xiāng cūn bǎng|bàng chǐ|chě shǒu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【持】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【牒】◎ 文书,证件:通~。度~。尺~。
【牒】《唐韻》徒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達協切,音疊。《說文》札也。从片,枼聲。《廣韻》書板曰牒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右師不敢對,受牒而退。《疏》牒,札也。《戰國策》孟嘗君乃取所怨五百牒削之,不敢以爲言。《前漢·路溫舒傳》取澤中蒲,截以爲牒。《註》小簡曰牒。又《匡衡傳》但以無階朝廷故隨牒在遠方。《註》隨牒,謂隨選補之恆牒。又《玉篇》譜也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有玉牒書。《太史公自序》取之譜牒。又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積牒旋石以備修碕。又《後漢·王符傳》皆服文組綵牒。《註》牒卽今疊布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上板。衞之北郊,趙魏之閒謂
【乡】1. 泛指小市镇:~村。穷~僻壤。 2.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:家~。故~。~井。~里(a.家庭久居的地方;b.同乡的人)。~党(乡里)。~试。 3.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,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。
【村】1. 乡下聚居的处所:~子。~塾(旧时农村中的私塾)。~民。 2. 粗野:~野。~俗。~话。~气。
【村】《唐韻》此尊切《集韻》麤尊切《正韻》倉尊切,寸平聲。《廣韻》墅也。《增韻》聚落也。字从邑从屯。經史無村字,俗通用。《晉·陶潛·歸田園詩》曖曖遠人村。《桃花源記》村中聞有此人,咸來問訊。
【榜】◎ 张贴出来的文告或名单:~帖(官府的公告)。红~。张~。光荣~。~文。发~。~眼(科举时代称殿试考取一甲第二名的人)。~书(原指写在宫阙门额上的大字,后泛指招牌一类的大型字)。 | ◎ 摇船的用具:~人(船工)。
【榜】同。
【尺】1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0.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:~素(a.一尺长的白绢,借指小画幅;b.书信)。~短寸长。~牍。 2. 量长度的器具:竹~。 3. 像尺的东西:铁~。仿~。戒~。 4. 形容微少或短小:~布。咫~天涯。 | ◎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【尺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
【手】1.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~心。棘~(形容事情难办,像荆棘刺手)。着(zhuó)~(开始做,动手)。~不释卷。 2. 拿着:人~一册。 3. 亲自动手:~稿。~迹。~令。~书(a.笔迹;b.亲笔书信)。 4. 技能、本领:~法(技巧,方法)。~段。留一~。 5.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:国~。扒~。生产能~。 6. 小巧易拿的:~枪。~册。 网
【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又叶矧視切,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