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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得青松操——翠孤至渚宫寄座主相公

韵脚:下平六豪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dé|děi|de qīng 1 cāo shōu

收得青松操释义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青】1. 深绿色或浅蓝色:~绿。~碧。~草。~苔。~苗。~菜。~葱。~山绿水。~云直上。万古长~(喻高尚的精神或深厚的友情永远不衰)。  2. 绿色的东西:踏~。~黄不接。  3. 靛蓝色:靛~。~紫。~出于蓝,胜于蓝。  4. 黑色:~布。~线。~衫。~衣。  5. 喻年轻:~年。~春。~工。  6. 竹简:~简。~史(原指写在竹简上的记事,后指史书,如“永垂~~”)。 典网

【青】〔古文〕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倉經切,音鶄。《說文》東方色也。《釋名》靑,生也。象物之生時色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土靑黎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靑出之藍而靑於藍。又神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,祭靑帝。又州名。《書·禹貢》海岱惟靑州。又鳥名。《禮·曲禮》前有水,則載靑旌。《註》靑,靑雀,水鳥。又木名。《庾信·步虛詞》空靑爲一林。《註》雲笈七籤,玉淸天中有樹,似松,名曰空靑之林。又《廣韻》男靑、女靑,皆木名。出羅浮山記。又果名。靑子,橄欖也。《蘇軾詩》紛紛靑子落紅鹽。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空靑,腹中空,

【松】1. 种子植物的一属,一般为常绿乔木,脂可提取松香或松节油等。种子可榨油和食用:~针。~脂。~香。~子。  2. 稀散,不紧密,不靠拢,与“紧”相对:捆得太~。土质~软。蓬~。宽~。疏~。~懈。  3. 放开:~手。~绑。~心。  4. 用瘦肉做成的茸毛或碎末形的食品:肉~。鱼~。  5. 姓。

【松】〔古文〕梥庺《唐韻》詳容切《集韻》思恭切《正韻》息中切,音淞。木也。《字說》松,百木之長,猶公,故字从公。《禮·禮器》如松柏之有心也,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千歲之松,上有兔絲,下有茯苓。《摭遺》吳鄧夫人傷臉,以琥珀屑滅痕。《註》琥珀,松脂入地千年所化。又甘松,香草名。《廣志》細葉,蔓生,可合諸香。又長松。《本草》一名仙茆,能治風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本河關之西南羌也,唐置松州。又江名。松江,《禹貢》三江之一。或作淞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禮器》松柏之有心也,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。〕 謹照原文松上增如

【操】1. 拿,抓在手里:~刀。~觚(手持木简,指写诗作文)。~管(执笔,指写作)。~刀必割(喻不失时机,要当机立断)。  2. 控制、掌握:~舟。~纵。  3. 从事:~心。~办。~作。~持。~劳。~之过急。  4. 体力的锻炼,军事的训练:~练。~场。~演。上~。  5. 用某种语言或方言讲话:他~一口闽南音。  6. 行为,品行:~行。~守。  7. 姓。

【操】《唐韻》七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刀切,草平聲。《說文》把持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謀於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勇猛能操切百姓者。《註》操,持也。切,刻也。又姓。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,江西浮梁人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到切,音糙。所守也,持念也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湯客田甲有賢操。《註》所執持之志行也。《後漢·趙熹傳》熹少有節操。又風調曰操。《南史·袁粲傳》淸整有風操。又琴曲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樂詩曲操,以俟君子。《註》《劉向·別錄》曰:君子因雅
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
【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式周切《集韻》尸周切,音荍。《說文》捕也。《五經文字》作収,訛。《詩·大雅》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《傳》收,拘收也。又《詩·周頌》我其收之。《傳》收,聚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有事則收之。《疏》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又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《註》收,取也。又《戰國策》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《註》收,猶息也。又《博雅》收,振也。《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朱傳》振,收也。又車軫也。《詩·秦風》小戎俴收。《傳》收,軫也。又夏冠名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《註》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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