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chuān shǒu zhèn dū|dōu sān
【川】1. 河流:名山大~。~流不息。 2. 平原,平地:平~。米粮~。 3. 〔~资〕旅费。 4. 特指中国四川省:~剧。~菜。~贝。
【川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緣切,音穿。《釋名》穿也。穿地而流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天下之地埶,兩山之閒,必有川焉。《爾雅·釋水》湀闢流川。《註》通流。《疏》湀闢者,通流大川之別名也。《又》過辨回川。《註》旋流。《疏》言川中之水有回旋而流者。《蔡邕·月令章句》衆流注海曰川。《書·益稷》予決九川,距四海。《傳》決九州名川,通之至海。又《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傳》大川四瀆。《疏》川之大者,莫大於瀆。四瀆,謂江,河,淮,漢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何謂六川:河水、赤水、遼水、黑水、江水、淮水。《潘岳·關中記》涇、
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7. 节操:操~。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10. 姓。 网
【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
【镇】1. 压:~尺(用金属、玉石等制成的尺形文具,用来压书和纸。亦称“镇纸”,“压尺”)。~痛。 2. 以武力维持安定:~压(用强力压制,不许进行政治活动)。~反。~服。~慑。~守。 3. 安定:~静。~定。 4. 军事上重要的地方:边防重~。 5. 中国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。 6. 较大的集市:城~。村~。 7. 把饮料等同冰或冷水放在一起使凉:冰~。 8. 整个一段时间:~日(整天)。 9. 时常:十年~相随。 10. 中国明、清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。 11. 姓。 典
【镇】《字彙》俗鎭字。
【都】1. 大都市:~市。~会。通~大邑。 2.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~。国~。京~。建~。 3. 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~”。~丽。~雅。 4. 总:~为一集。 5. 居:“~卿相之位”。 6. 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 7. 姓。 | 1. 全,完全:~要。功课学得~不错。 2. 表示语气的加重:一动~不动。 典
【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當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東徒切,音闍。《廣韻》天子所宮曰都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四縣爲都。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大都不過參國之一。《莊二十八年》凡邑,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。《禮·坊記》制國不過千乗,都城不過百雉。又《正韻》美也,盛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美且都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車從雍雍,閒雅甚都。又歎美之辭。《書·臯陶謨》臯陶曰都。又《正韻》居也。《東方朔·客難》身都卿相之位。又《廣韻》總也。《曹丕·與吳質書》頃撰遺文,都爲一集。《韓愈·答崔立之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