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shòu mìng yàn fēng jiāng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【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从冖。俗或作,非。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zd
【命】1.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:生~。救~。逃~。拼~。~脉。性~。相依为~。 2.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、寿数等:天~。~相(xiàng )。~运(a.迷信指生死、贫富和一切遭遇;b.喻发展变化的趋向,如“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~~”)。 3.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:奉~。遵~。~令。使~。 4. 给予(名称等):~名。~题。~意。 5. 指派,使用:~官。
【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鳴去聲。《説文》使也。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又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文命敷于四海。《傳》言其外布文德敎命。《說命》王言惟作命。《易·泰卦》自邑告命。《增韻》大曰命,小曰令。上出爲命,下稟爲令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命,告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各正性命。《疏》命者,人所稟受。《說卦》窮理盡性,以至于命。《註》命者,生之極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所謂命也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,以定命也。《疏》命雖受之天地,短長有本,順理則壽考,逆理則夭折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
【谳】◎ 审判定罪:~问(审问)。定~(定案,定罪)。 方言集汇
【谳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列切,音孼。議罪也。評獄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獄成,有司讞于公。《疏》言白也。《註》議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諸獄疑若,雖文致於法,而於人心不厭者,輒讞之。《師古註》讞,平議也。《後漢·斐楷傳》州郡翫習,欲避請讞之煩。《註》廣雅曰:讞,疑也。謂罪有疑者,讞於廷尉也。《宋史·選舉志》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,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。又《廣韻》魚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蹇切。孼上聲。又《集韻》魚戰切《韻會》疑戰切《正韻》倪甸切,音彥。義同。 《正韻》俗作谳。
【封疆】◎封疆fēngjiāng(1)[boundary;borderregion]∶分封土地的疆界;分封的疆界,界域的标记,聚土而成故曰,域民不以封疆之界。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(2)[localgeneral]∶将某一地区全权交给官吏管理封疆大元帅执掌封疆之印
【封疆】1.亦作“封畺”。界域之标记;疆界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孟春之月﹞王命布农事,命田舍东郊,皆修封疆。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为田开阡陌封疆,而赋税平。”张守节正义:“封,聚土也;疆,界也:谓界上封记也。”《汉书·天文志》:“故候息秏者,入国邑,视封畺田畴之整治,城郭室屋门户之润泽,次至车服畜产精华。实息者吉,虚秏者凶。”2.疆域;疆土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诸公之地,封疆方五百里。”《荀子·子道》:“昔万乘之国,有争臣四人,则封疆不削。”唐杜甫《遣兴》诗之一:“汉虏互胜负,封疆不常全。”3.指边疆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