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九鐸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shǔ kuí bǐ xià jiān quán là|luò|lào
【蜀】1. 中国四川省的别称:~本(宋代在四川刻印的书籍)。~客(旅游蜀地的人)。~椒。~绣(四川出产的刺绣)。~锦。得陇望~。 2. 中国朝代名:~汉。 3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四川省成都市一带。
【葵】1. 〔向日~〕一年生草本植物,茎很高,开大黄花,花常朝向太阳,子可食,亦可榨油。简称“葵”,如“~花”,“~心”。 2. 〔锦~〕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,夏季开淡紫色或白色花,供观赏。 3. 〔蜀~〕多年生草本植物,花有红、紫、白等色,根可入药。亦称“胡葵”、“吴葵”、“一丈红”。 4. 〔冬~〕一年生草本植物,果实扁圆形。种子、根、茎、叶均可入药。简称“葵”。 5. 〔蒲~〕常绿乔木,叶大,大部分掌状分裂,裂片长披针形,木材可制器具,叶可做蓑、笠及扇。简称“葵”,如“~扇”。 典
【葵】《唐韻》渠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惟切《正韻》渠爲切,音鄈。《玉篇》菜名。《詩·豳風》七月烹葵及菽。《儀禮·士虞禮》記註:夏秋用生葵。《王禎·農書》葵,陽草也,爲百菜之主,備四時之。《爾雅翼》天有十日,葵與之終始,故葵从癸。《左傳·成十七年》,鮑莊子之知不如葵,葵猶能衛其足。杜預註葵傾葉向日,以蔽其根。又《周禮·冬官·玉人》大圭長三尺,杼上,終葵首,天子服之。《註》終葵,椎也。爲椎于其杼上,明無所屈也。又地名。《晉語》吾命之以負葵之田七十萬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終葵氏。《註》《左傳》商人七族有終葵氏。《正
【鄙】1. 中国周代地方组织单位之一,五百家为一鄙:~师(古官名,周制每县五鄙,“鄙师”掌其鄙之政令祭祀)。 2. 郊野之处,边远的地方:边~。 3. 粗俗:~陋。~俗。~夫。~近(庸俗浅近)。 4. 轻蔑,看不起:~视。~夷。~弃。~薄。 5. 品质低劣:卑~。 6. 谦辞,用于自称:~人。~老。~见。 7. 吝啬:~吝。~诈(贪吝诈伪)。
【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方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補美切《正韻》補委切,音比。《釋名》鄙,否也。小邑不能遠通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則治都鄙。《註》都之所居曰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。又《地官·遂人》掌造縣鄙形體之法,五酇爲鄙,五鄙爲縣。又《廣韻》邊鄙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。《註》鄙,鄭邊邑。又《正韻》陋也,厭薄之也。《左傳·宣十四年》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衆人皆有以,我獨頑似鄙。又鄙與都對言,朴野也。《淮南子·詮言訓》夫始于都者,常大于鄙。又鄙與仁對,言不通也。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7. 进入:~海。 8. 投送:~书。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11. 颁布:~令。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【兼】1. 加倍,把两份并在一起:~旬(两个十天)。~程。~并。 2.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:~而有之。~收并蓄。~顾。~职。~任。~课。
【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嫌切《正韻》古嫌切,音縑。《說文》幷也。从手禾。兼持二禾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秉持一禾,兼持二禾。可兼持者,莫若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縣宰缺者,數年守兼。《註》師古曰:不拜正官,令人守兼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衞公子兼之後。
【全】1. 完备,齐备,完整,不缺少:齐~。完~。智勇双~。求~责备。 2. 整个,遍:~部。~国。~民。~神贯注。~心~意。 3. 都:代表~来了。 4. 使不受损伤:保~。 5. 姓。
【落】◎ 丢下,遗漏:丢三~四。~了一个字。 | 1. 掉下来,往下降:降~。~下。零~(a.叶子脱落,如“草木~~”;b.衰败,如“一片~~景象”;c.稀疏,如“枪声~~”)。脱~。~叶。~泪。~潮。~英。~日。~体。~座。陨~。~井下石(形容乘人之危,加以打击陷害)。~雁沉鱼。叶~归根。 2. 衰败:没(mò)~。破~。衰~。沦~。流~。~泊(a.潦倒失意;b.豪迈,不拘束,均亦作“落魄(bó )”)。 3. 遗留在后面:~后。~伍。~选。 4. 停留,留下:~户。~荒。~笔。~款。 5. 停留或居
【落】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《禮·王制》草木零落,然後入山林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落,始也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楚子成章華之臺,願與諸侯落之。《註》宮室始成,祭之爲落。又叔孫爲孟鐘,饗大夫以落之。《註》以豭豬血釁鐘曰落。又《博雅》居也。《綱目集覽》人所聚居,故謂之村落、屯落、聚落。又《後漢·竇憲傳》躡冒頓之區落。又蕃籬曰虎落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爲中周虎落。《註》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。又廢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子高曰:夫子盍行耶,無落吾事,耕而不顧。又落落,不相入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落落如石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