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shùn zhī shù|shǔ|shuò yīn yáng
【顺】1. 趋向同一个方向,与“逆”相对:~风。~水。~境。~水推舟。~风使舵。 2. 沿,循:~城街。~理成章。~藤摸瓜。 3. 依次往后:~序。~次。 4. 随,趁便:~便。~势。~手牵羊。 5. 整理:理~。~修(整理修治)。 6. 服从,不违背:~从。~应。孝~。温~。 7. 适合,不别扭:~适。~情。~眼。~差(chā)。 8. 姓。
【顺】〔古文〕巡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食閏切,盾去聲。《說文》理也。从頁从巛,會意。川流也。《玉篇》從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《箋》有大德行,則天下順從其政。《釋名》順,循也,循其理也。又放之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大射正執弓,以袂順左右隈。《疏》以袂向下,於弓隈順放之。又山名,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有順山,順水出焉。又《釋名》鳳皇五色,心文曰德,翼文曰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目好謂之順。《註》言流澤也。又《增韻》和也。《易·豫卦》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。《疏》聖人和順而動,合天地之德,故天地亦如聖人而爲之。《禮·樂記》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阴阳】īn-yáng(1)[Yinandyang,thetwoopposingprinciplesinnature,theformerfeminineandnagativeandthelattermasculineandpositive](2)古代哲学概念。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把矛盾运动中的万事万物概括为“阴”、“阳”两个对立的范畴,并以双方变化的原理来说明物质世界的运动阴阳易位。——《楚辞·屈原&middo
【阴阳】丘的北面和南面。《诗·大雅·公刘》:“相其阴阳,观其流泉。”宋叶适《醉乐亭记》:“永嘉多大山,在州西者独细而秀,十数步内輒自为拱揖,高不孤耸,下亦凝止,阴阳附从,向背以情。”2.特指北河星以北和南河星以南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行南北河,以阴阳言,旱水兵丧。”张守节正义:“南河三星,北河三星,若月行北河以阴,则水、兵;南河以阳,则旱、丧也。”3.古代指宇宙间贯通物质和人事的两大对立面。指天地间化生万物的二气。《易·繫辞上》:“阴阳不测之谓神。”《新唐书·宦者传上·鱼朝恩》:“阴阳不和,五穀踊贵。”《红楼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