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一先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qín shǔ xuán yù 4 yuān yāng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蜀】1. 中国四川省的别称:~本(宋代在四川刻印的书籍)。~客(旅游蜀地的人)。~椒。~绣(四川出产的刺绣)。~锦。得陇望~。 2. 中国朝代名:~汉。 3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四川省成都市一带。
【玄】1. 深奥不容易理解的:~妙。~奥。~理(a.深奥的道理;b.魏晋玄学所标榜的道理)。~学。~秘。 2. 虚伪,不真实,不可靠:~想。~虚。 3. 黑色:~青(深黑色)。~武(a.道教所奉的北方之神,它的形象为龟蛇合体;b.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的合称)。 网
【欲】1.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:~念。~望。~火。食~。情~。禁~。纵~。 2. 想要,希望:~盖弥彰。~罢不能。~速不达。 3. 需要:胆~大而心~细。 4. 将要:摇摇~坠。山雨~来风满楼。 5. 婉顺的样子。
【欲】《唐韻》余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玉切《正韻》余玉切,音浴。《說文》貪欲也。从欠谷聲。《徐曰》欲者,貪欲。欲之言續也。貪而不已,於文欠谷爲欲。欠者開口也。谷,欲聲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疏》心所貪愛爲欲。又《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又物欲。《禮·樂記》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又《增韻》愛也。《孟子》可欲之爲善。《禮·曲禮》問疾不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又期願之辭。《論語》我欲仁。《大學》欲明明德於天下。《文子·微明篇》心欲小,志欲大。又
【奏】1. 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:演~。~国歌。~鸣曲。 2.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启~。~议。~疏。~折。~本。~对。 3. 呈现,取得:~效。~功。~捷(取得胜利)。大~奇功。 典
【奏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則切,諏去聲。進也,薦也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又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·小雅》樂具入奏。《禮·樂記》節奏合以成文。《註》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《嚴安傳》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又類。《晉法》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又與腠通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載體進奏。《註》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又與輳湊通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帝帥羣臣,橫大河
【鸳鸯】◎鸳鸯yuānyang(1)[mandarinduck]∶亚洲一种亮斑冠鸭(Aixgalericulata),它与西半球的林鸭关系较近,常被人工饲养。比鸭小,雄的羽毛美丽,头有紫黑色羽冠,翼的上部黄褐色;雌的全体苍褐色;栖息于池沼之上,雌雄常在一起自名为鸳鸯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(2)[anaffectionatecouple]∶比喻恩爱夫妻
【鸳鸯】1.鸟名。似野鸭,体形较小。嘴扁,颈长,趾间有蹼,善游泳,翼长,能飞。雄的羽色绚丽,头后有铜赤、紫、绿等色羽冠;嘴红色,脚黄色。雌的体稍小,羽毛苍褐色,嘴灰黑色。栖息于内陆湖泊和溪流边。在我国内蒙古和东北北部繁殖,越冬时在长江以南直到华南一带。为我国著名特产珍禽之一。旧传雌雄偶居不离,古称“匹鸟”。《诗·小雅·鸳鸯》:“鸳鸯于飞,毕之罗之。”毛传:“鸳鸯,匹鸟也。”晋崔豹《古今注·鸟兽》:“鸳鸯,水鸟,鳧类也。雌雄未尝相离,人得其一,则一思而死,故曰疋鸟。”清唐孙华《渔父词》之三:“湖上鸳鸯亦竝头,鰥鰥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