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diāo huán|hái qí shù|shǔ|shuò shè|yè|yì
【雕】1. 鸟类的一属,大型猛禽,羽毛褐色,上嘴勾曲,视力很强,利爪,能捕食山羊、野兔等(亦作“鹫”):~悍。一箭双~。 2. 刻竹、木、玉、石、金属等:木~。浮~。玉~。~版。~龙(指善于撰写文章)。~镌。~塑。~虫小技。 3. 有彩绘装饰的:~弓。~鞍。~青(在人体上刺花纹,涂上青色)。 4. 同“凋”。
【雕】《唐韻》都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聊切,音貂。《說文》鷻也。从隹周聲。《玉篇》鷲也。能食草。《禽經》雕以周之。《埤雅》雕,似鹰而大,黑色,俗呼皁雕。一名,其飛丄薄雲漢。今大雕翱翔水上,扇魚令出,沸波攫而食之。一名沸河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生得一人,果匈奴射雕者也。又《荀子·議兵篇》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。《註》雕雕,章明之貌。又《爾雅·釋器》玉謂之雕。《又》雕謂之琢。《孟子》必使玉人雕琢之。《埤雅》雕之義,出於雕鶚之雕,雕性刻制故也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雕人。又雕題,國名。《禮·王制》雕題交阯。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【还】《篇海類編》音浮。又音否。俗作還字,非。(還)《唐韻》戸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關切,音環。《說文》復也。《玉篇》反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還而入,我心易也。還而不入,否難知也。《註》反也。又《正韻》退也,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答拜還,賔拜辱。《註》還,猶退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還守豐。又《灌嬰傳》還定三秦。又顧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無所還忌。《註》還,猶顧也。又償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還。又大還、小還,日至之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于鳥次,是謂小還。至于女紀,是謂大
【骑】1. 跨坐在牲畜或其他东西上:~马。~射。~兵。~者善堕(经常骑马的常会掉下马来;喻擅长某事物的人,反而容易大意,招致失误)。 2. 兼跨两边:~缝盖章。 3. 骑的马或乘坐的其他动物:坐~。 4. 骑兵,亦泛指骑马的人(旧读jì):轻~。铁~。车~。 5. 一人一马的合称(旧读jì):千~。千乘万~。
【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羈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奇。《說文》跨馬也。《名》騎,支也,兩脚支別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奇寄切,音芰。義同。又《增韻》馬軍曰騎。《禮·曲禮》前有車騎。《疏》古人不騎馬,故經典無言騎。今言騎,是周末時禮。《能攺齋漫錄》左傳昭二十五年,左師展將以公乗馬而歸。劉炫謂欲與公單騎而歸,此騎馬之漸也。《正字通》古者服牛乗馬,馬以駕車,不言單騎。至六國時,始有單騎,蘇秦所謂車千乗,騎萬匹是也。又票騎,官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以霍去病爲票騎將軍。《註》位三司,品秩同大將軍。又旄頭騎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射】1. 放箭:~箭。后羿~日。 2. 用推力或弹力送出子弹等:~击。扫~。发~。~程。~手。 3. 气体或液体等受到压力迅速流出:喷~。注~。 4. 放出光、热、电波等:~电。辐~。~线。照~。反~。 5. 有所指:暗~。影~。 | 1. 〔~干〕古书上的一种草,根可入药。 2. 〔仆~〕中国秦至宋代的官名,宋代以后废。 | ◎ 〔无~〕a.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之一;b.中国春秋时景王所铸钟名。
【射】漢典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 考證:〔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繹也。各繹己之志也,故射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。持弓矢審固,然後中。〕 謹照原文改:繹者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,則中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