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四泰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sòng wài guī qīng mén
【送】1.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:~信。~审。输~。护~。呈~。 2. 赠给:~礼。赠~。雪中~炭。 3.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:欢~。~别。~亲。 4. 丢掉:断~。 典
【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弄切,音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 《玉篇》籀文
【外】1. 与“内”、“里”相对:~边。~因。里应(yìng )~合。~行(háng )。 2.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路(同“外地”)。~族。~省。~星人。 3. 指“外国”:~域。~宾。~商。 4. 称母亲、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:~公。~婆。~甥。 5. 称岳父母:~父。~姑(岳母)。 6. 称丈夫:~子(亦指非婚生之子)。 7. 关系疏远的:~人。 8. 对正式的而言,指非正式的:~号(绰号)。~史(指正史以外的野史、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)。~传(zhuàn )。 9. 传统戏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
【青门】城东南门。本名霸城门,因其门色青,故俗呼为“青门”或“青城门”。《三辅黄图·都城十二门》:“长安城东,出南头第一门曰霸城门。民见门色青,名曰青城门,或曰青门。门外旧出佳瓜,广陵人召平为秦东陵侯,秦破,为布衣,种瓜青门外。”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六:“昔闻东陵瓜,近在青门外。”2.泛指京城东门。宋王禹偁《送荣礼丞赴宋都序》:“青门晓晴,皇华启行。”3.泛指退隐之处。明陈汝元《金莲记·闻系》:“青门豪迈,终南瀟洒,心惊宾雁双翰,目断孤云一带。”清汪懋麟《送高念东少司寇予告归里和司农公韵》之二:“不畏西风更障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