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zài 1|1 suǒ jiàn yè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思】1. 想,考虑,动脑筋:~想(a.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;b.想法,念头;c.思量)。~忖。~索。~维。沉~。寻~。见异~迁。 2. 想念,挂念:~念。~恋。相~。 3. 想法:~绪。~致(新颖独到的构思、意趣)。构~。 4. 姓。 | ◎ 〔于~〕多胡须的样子,如“自捋颔下,则~~者如故矣”。
【思】〔古文〕恖《廣韻》息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新兹切《正韻》息移切,音司。《說文》睿也。《書·洪範》思曰睿。《六書總要》念也,慮也,繹理爲思。又願也。《詩·大雅》思皇多士。《箋》願也。《正義曰》以意之所思,必情之所願也。又語巳辭。《詩·周南》不可泳思。又《大雅》神之格思。又語起辭。《詩·大雅》思齊太任。又《魯頌》思樂泮水。又《諡法》謀慮不愆曰思。又州名。楚黔中地,唐置思州,以思邛水得名。又姓。以諡爲氏,明有思志道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相吏切,音四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儲精垂思。又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思泣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建业】agrave;nyè[Jianyecounty]古县名。东汉建安十七年(公元212年)孙权改秫陵县设置,治所在今南京市。吴黄龙元年(公元229年)自武昌迁都于此
【建业】孔子家语·入官》:“有本而能图末,修事而能建业。”汉荀悦《汉纪·高祖纪赞》:“非德无以建业,非命无以定众。”明李贽《初潭集·<贤夫>论》:“建业之由,英雄为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