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jì suǒ yì rén 1
【既】1. 动作已经完了:~往不咎。~而。 2. 已经:~成事实。~定。 3. 常与“且”、“又”连用,表示两者并列:~快又好。 典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义】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~。~不容辞。~无反顾。仗~直言。 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。~务。~愤。~演。见~勇为。 3. 情谊:~气。恩~。~重如山。 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~。含~。释~。微言大~。 5. 指认为亲属的:~父。 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。~肢。 7. 姓。
【义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議。《說文》己之威儀也。从我羊。《註》臣鉉等曰:與善同意,故从羊。《釋名》義,宜也。裁制事物,使各宜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利物足以和義。又《說卦傳》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《容齋隨筆》人物以義爲名,其別最多。仗正道曰義,義師,義戰是也。眾所尊戴曰義,義帝是也。與衆共之曰義,義倉,義社,義田,義學,義役,義井之類是也。至行過人曰義,義士,義俠,義姑,義夫,義婦之類是也。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,義父,義兒,義兄弟,義服之類是也。衣裳器物亦然。在首曰義髻,在衣曰義襴,義領之類是也。合眾物爲
【仁】1. 一种道德范畴,指人与人相互友爱、互助、同情等:~义(a.仁爱与正义;b.通情达理,性格温顺,能为别人着想)。~爱。~政。~人志士(仁爱有节操的人)。~义礼智(儒家的伦理思想)。~至义尽。一视同~(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)。 2.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:核桃~儿。 3. 姓。
【仁】〔古文〕忎《唐韻》如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鄰切,音人。《釋名》忍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《禮·禮運》仁者,義之本也,順之體也。得之者尊。《程顥曰》心如穀種。生之性,便是仁。又《方書》手足痿爲不仁。後漢班超妹昭,以兄老西域,請命超還漢土,上書云:兄年七十,兩手不仁。又果核中實有生氣者亦曰仁。又姓。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歐陽修·送吳子京南歸詩》我笑謂吳生,爾其聽我言。顏回不貳過,後世稱其仁。 《六書正譌》元,从二从人。仁則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。人所以靈於萬物者,仁也。
【贪】◎ 求多,不知足:~玩。~杯(过分好喝酒)。~婪。~污(利用职权非法地取得财物)。~恋(十分留恋)。~心。~图。~财。~求。~权。~欲。~得无厌。~赃枉法。
【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含切,音。《說文》欲物也。《釋名》貪,探也。探入他分也。《詩·大雅》貪人敗類。《禮·禮運》用人之仁,去其貪。《屈原·離騷》衆皆競進以貪婪兮。《王逸註》愛財曰貪,愛食曰婪。又《集韻》他紺切,音探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