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liǎo|le qī|jī tā dí|dì|de sù xiāng|xiàng píng biǎo xiàn zhàng yì shuāng fāng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期】1. 规定的时间,或一段时间:定~。限~。~限。学~。 2. 量词,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:第五~。 3. 盼望,希望:~望。~冀。~盼。~待。 4. 限度:“征敛无~求索无度”。 5. 必,决定:“~死,非勇也”。 6. 〔~颐〕指人活到一百岁。 7. 地质学上指在一个国境内或一个大区域内,小于“世”的地质年代单位。 | ◎ 一周年,一整月:~年。~月。~服(古代丧服名,要穿一年)。 典
【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,音其。《說文》會也。《易·歸妹》歸妹愆期。又《書·大禹謨》耄期倦于勤。《禮·曲禮》百年曰期頤。《註》期,猶要也。又《書·大禹謨》期于予治。《傳》期,當也,當于治體。又《前漢·路溫舒傳》刻木爲吏,期不對。《註》期,必也。又《莊子·庚桑楚》志乎期費。《註》期,卒也。費,耗也。又《莊子·寓言篇》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,是非先也。《註》期,待也。又《玉篇》時也,契約也。《廣韻》信也,限也。又《爾雅·釋宮》八達謂之崇期。《註》四道交出。又口吃。《史記·周昌傳》臣期期知其不可。又
【它】◎ 代词,称人以外的事物:~们。其~。
【它】《玉篇》古文佗字。佗,蛇也。《說文》虫也。本作它,从虫而長。上古艸居,慮它,故相問無它乎。又《玉篇》非也,異也。《正字通》與佗他同。《易·比卦》終來有它吉。《禮·檀弓》或敢有它志,以辱君義。又《揚子·法言》適堯舜文王爲正道,非堯舜文王爲它道,君子正而不它。又《正譌》它,虫之大者。象寃曲形。今文加虫作蛇,食遮切與托何切,二音通用。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素】1. 本色,白色:~服。~丝。 2. 颜色单纯,不艳丽:~净。~淡。~妆。~雅。~描。 3. 洁白的绢:尺~(用绸子写的信)。 4. 本来的,质朴、不加修饰的:~质。~养。~性。~友(真诚淳朴的朋友)。 5. 物的基本成分:色~。毒~。维生~。 6. 向来:~来。~常。~志。平~。 7. 白,不付代价:~餐。 8. 非肉类的食品,与“荤”相对:~食。~席。~油。 典
【素】《廣韻》桑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故切,音訴。《說文》作,白緻繒也。从糸,取其澤也。《九經字》隷省作素。《小爾雅》縞之麤者曰素。《釋名》素,朴素也。已織則供用,不復加巧飾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素謂緝之精白者。《禮·雜記》純以素。《註》素,生帛也。又《易·履卦》素履往旡咎。《疏》處履之始而用質素。又《詩·齊風》充耳以素乎而。《傳》素,象瑱。又《詩·魏風》不素餐兮。《傳》素,空也。又《禮·檀弓》有哀素之心也。《註》凡物無飾曰素。又《禮器》或素或靑。《註》素,尙白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其衆素飽。《疏》素訓爲直
【相】1. 交互,行为动作由双方来:互~。~等。~同。~识。~传(chuán )。~符。~继。~间(jiàn )。~形见绌。~得益彰(两者互相配合,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)。 2.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:~信。~烦。~问。 3. 亲自看(是否中意):~亲。~中(zhòng)。 4. 姓。 | 1. 容貌,样子:~貌。照~。凶~。可怜~。 2. 物体的外观:月~。金~。 3. 察看,判断:~面。~术(指观察相貌,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)。 4. 辅助,亦指辅佐的人,古代特指最高的官:辅~。宰~。首~。
【相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
【平】1. 不倾斜,无凹凸,像静止的水面一样:~地。~面。~原。 2. 均等:~分。~行(xíng)。抱打不~。公~合理。 3.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,不相上下:~列。~局。~辈。 4. 安定、安静:~安。~服。 5. 治理,镇压:~定。 6. 抑止(怒气):他把气~了下去。 7. 和好:“宋人及楚人~”。 8. 一般的,普通的:~民。~庸。~价。~凡。 9. 往常,一向:~生(a.从来;b.终身)。~素。 10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。~仄。 11. 姓。 12. 〔~假(jiǎ )名〕日本
【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兵切《正韻》蒲明切,音苹。《說文》平,語平舒也。《廣韻》平,正也。《增韻》平,坦也。《易·泰卦》无平不陂。又《廣韻》平,和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傳》平和章明。《疏》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。又成也。謂解恕和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平,成也。《春秋·宣十五年》宋人及楚人平。《穀梁傳》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義也。《註》各自知其力,不能相制,反共和之義。《左傳疏》平者,和也。言其先不平,而今始平。又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地平天成。《傳》水土治曰平。《詩·小雅》原隰旣平。又治
【表现】oxiàn(1)[showoff;expression;display]∶表示出来;显现出来(2)[showoff]∶故意显出自己的长处好在姑娘面前表现(3)[behave](4)以特定方式行事或活动所有车辆在试车时都表现得很好(5)故意显露[自己]原告表现得很沉着◎表现biǎoxiàn(1)[behavior](2)表示出来的行为、作风或言论等等(3)对内心需要作反映时呈现的态度他在寂寞时的表现
【表现】;显现出来。周而复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一部一:“其实他已经想好了办法,不过在总经理面前既不能表现自己无力,也不能显得自己比总经理高明。”孙犁《谈作家的立命修身之道》:“他要表现的,包括民族的兴衰、成败,优点和弱点,苦难和欢乐。”2.故意显出自己的长处。巴金《怀念金仲华同志》:“他不是喜欢高谈阔论的人,也不善于表现自己,可是他知识丰富,态度恳切,他也虚心听别人谈话,向别人学习。”3.指表示出来的行为、作风或言论等等。
【仗义】◎仗义zhàngyì(1)[fromasenseofjustice]∶主持公道仗义直言(2)[beloyal(tofriends)]∶重义气;守信用他们这么不仗义,我们也就别客气了
【仗义】1.主持正义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顾行而忘利,守节而仗义,故可以託不御之权,可以寄六尺之孤。”唐李德裕《荐处士李源表》:“自天寳之后,俗尚浮华,士罕仗义,人怀苟免。”《明史·程启充传》:“帝曰:‘守仁一闻宸濠变,仗义兴兵,戡定大难,特加封爵,以酬大功,不必更议。’”2.谓讲义气。沈从文《泥涂》:“这个人做事真是特别仗义热心!”
【双方】huāngfāng[bothsides]指在某事上相对的两方面男女双方双方一致认为
【双方】场合中相对的两个人或两个集体。魏巍《东方》第三部第十一章:“我总是怕伤了感情,影响双方的关系,工作也不好搞。”如:男女双方;买卖双方;原被告双方;缔约国双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