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苔点分圆碧——女冠子

韵脚:入二十二昔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tái|tāi diǎn fēn|fèn yuán bì

苔点分圆碧释义

【苔】◎ 隐花植物的一类,根、茎、叶的区别不明显,常贴在阴湿的地方生长:青~。~藓。~原。 | ◎ 〔舌~〕舌头上面的垢腻,由衰死的上皮细胞和黏液等形成,观察它的颜色可以帮助论断病症。 典

【苔】《唐韻》徒哀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堂來切,音臺。蘚也。《淮南子註》靑苔,水垢也。《陸龜蒙·苔賦》高有瓦苔,有澤葵,散岩竇者曰石髮,補空田者曰垣衣,在屋曰昔邪,在水曰陟釐。《述異記》苔,又名重錢,呼爲宣蘚,南人呼爲姤草。 《集韻》亦作菭。

【点】1. 细小的痕迹或物体:~滴。斑~。~子(a.液体的小滴,如“水~~”;b.小的痕迹,如“油~~”;c.打击乐器演奏时的节拍,如“鼓~~”;d.主意,办法,如“请大家出~~”;e.最能说明问题的关键地方,如“话没有说到~~上”)。  2. 几何学上指没有长、宽、厚而只有位置的几何图形;两条线相交处或线段的两端。  3. 数学上表示小数部分开始的符号(.),称“小数点”,如“231.4”。  4. 量词,用于小的或少的:两三~雨。几~泪水。  5. 一定的位置或限度:地~。起~。极~。居民~。  6. 项,

【点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多忝切,音玷。《說文》小黑也。又《正韻》點注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滅謂之點。《註》以筆滅字爲點。又《玉篇》檢點也。又《廣韻》點畫。又《正韻》更點。又《廣雅》污也。《太史公報任安書》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。又《集韻》之廉切,音詹。人名。魯有豐點,齊有鮑點。又《集韻》丁賀切,音哆。草葉壞也。《齊民要術》故墟種麻,有點葉夭折之患。又《集韻》都念切,音店。亦汙也。《束皙·白華詩》鮮侔晨葩,莫之點辱。漢典考證:〔《太史公報任安書》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。〕 謹照原文發笑改見笑。 考證:〔《太史公報任安書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圆】1. 从中心点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形:~形。~圈。~周。~锥。~柱。  2. 完备,周全:~满。~全。  3. 使之周全:自~其说。~谎。~场。  4. 占梦以决吉凶:~梦。  5. 宛转,滑利:~滑。~润。  6. 运转无碍:~熟。~通。  7. 货币单位。亦作“元”。  8. 姓。

【圆】《唐韻》王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與圜同。方之對也。《說文》圜,全也。《韻會》古方圓之圓皆作圜,今皆作圓。《易·繫辭》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智。《管子·心術篇》能大圓者,體乎大方。《韓非子·飾邪篇》左手畫圓,右手畫方,不能兩全。《郭璞·江賦》圓淵九迴而懸騰。《註》峽江深急,激岸石而成圓流也。《元結·惡圓論歌》寧方爲皁,不圓爲卿。寧方爲汙辱,不圓爲顯榮。又圓夢,占夢以決吉凶也。《秦再思紀異錄》長安興義寺有圓夢堂,禪師智滿,圓夢獲驗,堂因以名。又與員同。《孟子》規矩方員之至也。《詩·商頌》

【碧】1. 青绿色的玉石:~玉。  2. 青绿色:~绿。金~辉煌。~空。 典

【碧】《廣韻》彼役切《集韻》兵役切《韻會》兵亦切,音筆。《說文》石之靑美者。《山海經》高山多靑碧。《郭註》亦玉類也。今會稽縣東山出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珊瑚碧樹。《註》崐崘山有碧樹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綠碧紫英。《註》碧有縹碧,有綠碧。又《增韻》碧,深靑色。唐官制,八品九品服碧代靑也。又《韻會》竹書紀年:惠成王七年,雨碧於郢。又《度人經·碧落註》東方第一天有碧霞遍滿,是云碧落。又姓。明洪武中訓導碧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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