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九麌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jí fǔ 1 péi tiǎn
【及】1. 从后头跟上:来得~。赶不~。 2. 达到:~格。~第(古代科举考试中选,特指考取进士)。普~。过犹不~。 3. 趁着,乘:~时。~早。~锋而试。 4. 连词,和,跟:阳光、空气~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。以~。
【甫】1. 古代在男子名字下加的美称,后指人的表字(亦作“父”):台~(询问别人名号的礼貌用语)。 2. 刚刚,才:年~弱冠。惊魂~定。 3. 大:“无田~田”(不要去耕大田)。 4. 姓。
【甫】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《正韻》斐古切,音斧。《說文》男子美稱也。《禮·檀弓》臨諸侯畛於鬼神曰:有天王某甫。《疏》某是天子之字,甫是男子美稱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永受保之,曰伯某甫仲叔季,唯其所當。《註》甫是丈夫之美稱。孔子爲尼甫,周大夫有嘉甫,宋大夫有孔甫。《雜記疏》甫,且也。五十以伯仲,是正字。二十之時曰某甫,是且字。言且爲之立字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甫,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倬彼甫田。傳甫田謂天下田。《箋》甫之言丈夫也。明乎彼太古之時,以丈夫稅田也。又《玉篇》始也。又《廣韻》衆也。《博雅》甫甫,
【申】1. 地支的第九位,属猴。 2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三点至五点)。 3. 陈述,说明:~述。~斥。~辩。~冤。三令五~。~请。~报。 4. 重复,一再:“~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”。 5. 中国上海市的别称。 6. 姓。 典
【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失人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身。十二支之一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申,曰涒灘。《釋名》申,身也。物皆成,其身體各申束之,使備成也。《史記·律書》七月也。律中夷則,其於十二子爲申。申者,言隂用事,申賊萬物。又重也。《易·卦》重以申命。《書·堯典》申命義叔。《傳》申,重也。《後漢·朱暉傳》願將軍少察愚言,申納諸儒。又致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大夫執圭,而使所以申信也。又舒也。《武王弓銘》屈申之義,廢興之行,無忘自過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行止屈申,與時息兮。又欠伸也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熊經鳥申。又
【陪】1. 跟随在一起,在旁边做伴:~伴。~同。~客。~葬。~嫁。失~。 2. 从旁协助,辅佐:~臣。~审。 3. 增加的,非主要的:~衬。~都。 4. 古同“赔”,偿还。
【陪】《唐韻》薄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枚切,音裴。《說文》重土也。又《說文》一曰滿也。又《玉篇》貳也,隨也。《廣韻》厠也。《增韻》伴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德不明,以無陪無卿。《傳》無陪貳也。《釋文》陪,本又作培。又《玉篇》加也。《左傳·昭五年》飱有陪鼎。《釋文》陪,薄回反,又扶杯反。又《定二年》分之土田陪敦。《註》陪,增也。亦作倍。步回反。《魯語》士有陪乗告奔走也。《註》陪,猶重也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陪,朝也。《註》陪位爲朝。又《玉篇》助也,益也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淮南王弟也,秉德以陪朕。《註》陪,輔也。又《玉
【忝】◎ 辱,有愧于,常用作谦辞:~在知交。~属知己。~列门墙(愧在师门)。~为人师。
【忝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點切,音餂。《說文》辱也。《書·堯典》否德忝帝位。《詩·小雅》無忝爾所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念切,音舚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