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五支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tiān yán yǒu|yòu xǐ jìn chén zhī|zhì
【天】1. 在地面以上的高空:~空。~际。~罡(北斗星)。~渊(上天和深渊,喻差别大)。~马行空(喻气势豪放,不受拘束)。 2. 在上面:~头(书页上面的空白)。 3. 气候:~气。~冷。 4. 季节,时节:冬~。 5. 日,一昼夜,或专指昼间:今~。 6. 指神仙或他们所住的地方:~上。~宫。 7. 自然界:~堑。~时。~籁(自然界的声音,如风声、鸟声、流水声)。 8. 〔~干(gān)〕古代用来记日或年的字,有“天干”和“地支”两类,天干共十字: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,亦称“十干”。 9. 自
【天】〔古文〕兲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他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年切,腆平聲。《說文》顚也。至高在上,从一大也。《白虎通》鎭也,居高理下,爲物鎭也。《易·說卦》乾爲天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,垂日星。荀子曰:天無實形,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。邵子曰:自然之外別無天。《程子遺書》天之蒼蒼,豈是天之形。視下亦復如是。《張子正蒙》天左旋,處其中者順之,少遲則反右矣。《朱子·語類》離騷有九天之說,諸家妄解云有九天。據某觀之,只是九重。蓋天運行有許多重數,裏面重數較軟,在外則漸硬,想到第九重成硬殻相似,那裏轉得愈緊矣。○按天形如卵白。細
【颜】1. 面容,脸色,脸面:容~。开~。~面。~色。笑逐~开。鹤发童~。 2. 色彩:~料。五~六色。 3. 姓。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喜】1. 高兴,快乐:欢~。~悦。~讯。~剧。~气。~色。~幸。~乐(lè ㄌㄜˋ)。~洋洋。欢天~地。欣~若狂。 2. 可庆贺的,特指关于结婚的:~事。~酒。~糖。~蛋。~联。~幛。~雨。~报。~庆。贺~。报~。 3. 妇女怀孕:害~。她有~了。 4. 爱好:~爱。~好(好)。~欢。好(hào ㄏㄠˋ)大~功(热衷于做大事,立大功,现常用以形容浮夸的作风)。 5. 适于:~光植物。海带~荤。 6. 姓。
【喜】〔古文〕憘歖《唐韻》虛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已切《正韻》許里切,音蟢。《爾雅·釋詁》喜,樂也。《玉篇》悅也。《書·益稷》股肱喜哉。《易·否卦》先否後喜。又聞喜,縣名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順帝時喜同,明正統中喜寧。又《集韻》虛其切,音僖。末喜,有施氏女名。《晉語》夏桀伐有施氏,有施人以妹喜女焉。又《楚辭·天問》簡狄在臺嚳何宜,鳥致貽女何喜。《註》喜叶音羲。又《集韻》許記切,與憙同。好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彤弓弨兮,受言載之。我有嘉賓,中心喜之。《註》載叶子利反,喜讀去聲。《前漢·廣陵王傳》何用爲樂心所喜,出入無悰爲
【近臣】◎近臣jìnchén[monarch’sintimateministers]君主所亲近的臣子
【近臣】指君主左右亲近之臣。《墨子·亲士》:“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,近臣则喑,远臣则唫。”唐韩愈《天星送杨凝郎中贺正》诗:“侍从近臣有虚位,公今此去归何时?”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廓尔喀之降》:“巴忠自恃为近臣,不復为鄂成二人所统属。”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