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tíng wěi|wēi sù huī
【亭】1. 有顶无墙,供休息用的建筑物,多建筑在路旁或花园里;凉~。牡丹~。 2. 建筑得比较简单的小房子:书~。邮~。岗~。 3. 适中,均匀:~匀。 4. 正,当:~午(正午,中午)。
【亭】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庭。《說文》民所安定也。《釋名》停也。道路所舍,人停集也。《風俗通》亭,留也,行旅宿會之所館也。《東觀漢紀》衞爲桂陽太守,鑿山通路,列亭置郵。又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分屯要害,冰解漕下,繕鄕亭,浚溝渠。又亭長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十里一亭,十亭一鄕。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,索繩以執賊。亭長舊名負弩,改爲亭長。或爲亭父。《揚子·方言》楚東海之閒,亭父謂之亭公。又《前漢·平帝紀》因郵亭書以聞。《註》郵亭,行書之舍,卽今驛遞。又直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以征不亭。又平也,均也。《
【委】1. 任,派,把事交给人办:~托。~派。~任。~员。~以重任。 2. 抛弃,舍弃:~弃。~之于地。 3. 推托,卸:推~。~罪。 4. 曲折,弯转:~曲。~婉。~屈。 5. 积聚:~积。 6. 末、尾:原~。穷源意~(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)。 7. 确实:~实。 8. 无精打采,不振作:~顿。~靡。 | ◎ 〔~蛇(yí ㄧˊ)〕❶敷衍,应付;❷同“逶迤”。
【委】《廣韻》於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鄔毀切,音骫。任也,屬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生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和也。性命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順也。子孫非汝有,是天地之委蛻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徐吾犯之妹美,公孫黑强委禽焉。又頓也。《唐書·杜遜能傳》書詔雲委。《蘇頲傳》詔書塡委。又棄置也。《孟子》委而去之。又本曰原,末曰委。《禮·學記》或原也,或委也。又端委,禮衣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劉子謂趙孟曰:吾與子弁冕端委。又宛委,山名,在會稽東南。《汲冢周書》禹登宛委山,發金之書,得通水之理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太原太守委進。又《集韻》於僞切,
【素辉】白色的亮光。晋陆机《赴洛道中作》诗之二:“清露坠素辉,明月一何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