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九麻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tíng wēi chāi|cā zǐ huā
【亭】1. 有顶无墙,供休息用的建筑物,多建筑在路旁或花园里;凉~。牡丹~。 2. 建筑得比较简单的小房子:书~。邮~。岗~。 3. 适中,均匀:~匀。 4. 正,当:~午(正午,中午)。
【亭】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庭。《說文》民所安定也。《釋名》停也。道路所舍,人停集也。《風俗通》亭,留也,行旅宿會之所館也。《東觀漢紀》衞爲桂陽太守,鑿山通路,列亭置郵。又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分屯要害,冰解漕下,繕鄕亭,浚溝渠。又亭長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十里一亭,十亭一鄕。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,索繩以執賊。亭長舊名負弩,改爲亭長。或爲亭父。《揚子·方言》楚東海之閒,亭父謂之亭公。又《前漢·平帝紀》因郵亭書以聞。《註》郵亭,行書之舍,卽今驛遞。又直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以征不亭。又平也,均也。《
【薇】1. 〔紫~〕a.落叶小乔木。开紫红色或白色花,结球形蒴果。供观赏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通称“满堂红”。 2. 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,结荚果,中有种子五六粒,可食。嫩茎和叶可做蔬菜。通称“巢菜”、“大巢菜”、“野豌豆”。
【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《玉篇》菜也。《說文》似藿菜之微者也。《詩·召南》言采其薇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鉶芼:牛藿、羊苦、豕薇皆有滑。又白薇,藥名。又蘼蕪,一名薇蕪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薇蕪蓀萇。又花名。《拾遺記》元熙元年,詔民閒園囿皆植紫薇,以爲壓勝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中書知制浩,開元號紫薇省。又薔薇,見薔字註。又《唐韻》武悲切,音眉。《爾雅·釋草》薇垂水。《註》生於水邊。又薇銜,藥名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拆】1. 把合在一起的弄开:~信。~洗。~卸。~字。 2. 〔~白〕方言,流氓骗取财物。 3. 分散,毁掉:~散。~台。~迁。 | ◎ 方言,排泄(大小便):~烂污(喻不负责任)。 典
【拆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恥格切,音坼。裂也,開也。《易·解卦》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拆。《疏》皆孚甲開拆,莫不解散也。又毀也。又《集韻》昌石切,音尺。擊也。 本作。或作。又作坼。
【紫】1. 在可见光中波长最短,红与蓝合成的颜色:~红。~铜。~外线。~药水。 2. 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,因而常在其宫室、服饰、用物前冠之以“紫”:~衣。~书(a.道经;b.皇帝诏书)。~诰(帝王诏令)。~台(神仙、帝王所居)。~气(祥瑞之气,多附会为帝王、圣贤或宝物出现的先兆)。~绶。~垣(皇宫)。~阙。~光阁。~禁城。~袍金带。 3. 姓。
【紫】《廣韻》將此切《集韻》蔣氏切,音呰。《說文》帛靑赤色。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郉昺疏》紫,北方閒色。《又》惡紫之奪朱也。《何晏註》紫,閒色之好者。又水名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紫淵在其北。《註》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何氏姓苑》。又同孳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《註》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漢典考證:〔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正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〕 謹照原文正色之疵改五色之疵。〔又同絮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7. 混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