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五青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tóu xǐng qīng sù zuì
【头】1.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:~骨。~脑。~脸(❶头和脸;❷指面貌;❸指面子,体面)。~角(jiǎo )(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)。 2.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:留~。剃~。 3. 物体的顶端:山~。笔~。两~尖。 4.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:从~儿说起。~绪。 5. 物体的残余部分:布~儿。 6. 以前,在前面的:~三天。 7. 次序在前,第一:~等。~生。 8. 首领:~子。~目。 9. 方面:他们是一~的。 10. 临,接近:~睡觉先洗脸。 11. 量词,多指牲畜:一
【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度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侯切,音投。《說文》首也。《禮·玉藻》頭容直。《釋名》頭,獨也,於體高而獨也。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。《春秋元命苞》十紀,其一曰九頭紀,卽人皇氏。人皇兄弟九人故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贄,冬用雉,夏用腒,左頭奉之。《註》頭,陽也。《疏》執禽者左首。雉以不可生服,故殺之。雖死猶尚左,以從陽也。又人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《註》豎,小吏,名頭須。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百頭,貫衆也。一名鴟頭。《陶弘景曰》葉似大蕨,毛芒似老鴟頭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
【醒】1. 睡眠状态结束或尚未入睡:如梦方~。 2. 酒醉、麻醉或昏迷后神志恢复正常状态:~酒。 3. 泛指头脑由迷糊而清楚:~悟。觉(jué)~。清~。提~。猛~。 4. 明显、清楚:~目。~眼。
【醒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《正韻》先靑切,音星。《說文》醉解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醒,以戈逐子犯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次公醒而狂,何必酒也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衆人皆醉我獨醒。又《增韻》夢覺也。又《廣韻》蘇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銑挺切《正韻》息井切,星上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蘇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新佞切《正韻》息正切,星去聲。《韓愈·東都遇春詩》朝曦入牖來,鳥喚昏不醒。又《字彙補》子淸切,音精。星名。《孫氏瑞應圖》大醒,景星也。
【轻】1. 分量小,与“重(zhòng )”相对:~重。~型。~便(biàn )。~于鸿毛。~尘栖弱草(喻人生渺小短暂)。 2. 程度浅,数量少:年~。工作~。 3. 用力小:~放。~声。~闲。~描淡写。 4. 负载少,装备简省:~装。~骑。~锐(轻装的精锐部队)。 5. 认为容易,不以为重要:~视。~蔑。~生。 6. 随便,不庄重:~率(shuài)。~佻。~浮。
【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去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盈切《正韻》丘京切,音卿。《說文》輕車也。《廣韻》重之對也。又去聲。《廣韻》虛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正切《正韻》丘正切,音慶。《集韻》疾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又《僖三十三年》秦師輕而無禮。
【宿醉】ùzuì[bestilldrankafteranight]醉酒过夜仍未醒宿醉未醒
【宿醉】未全醒的余醉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司空郑冲,驰遣信就阮籍求文,籍时在袁孝尼家,宿醉扶起,书札为之,无所点定,乃写付使,时人以为神笔。”唐白居易《洛桥寒食日作十韵》:“宿醉头仍重,晨游眼乍明。”叶圣陶《未厌集·一包东西》:“两旁店家一扇扇彩色的招牌在眼角拂过,觉得头里很昏乱,象带着宿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