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二十一混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ān wài tǐ|tī zhī lí
【安】1. 平静,稳定:~定。~心。~宁。~稳。~闲。~身立命。~邦定国。 2. 使平静,使安定(多指心情):~民。~慰。~抚。 3.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:心~。~之若素(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,毫不在意)。 4. 没有危险,不受威协:平~。转危为~。 5. 装设:~置。~家立业。 6. 存着,怀着(某种念头,多指不好的):他~的什么心? 7. 疑问词,哪里:~能如此? 8. 姓。
【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又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又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又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又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又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又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
【外】1. 与“内”、“里”相对:~边。~因。里应(yìng )~合。~行(háng )。 2.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路(同“外地”)。~族。~省。~星人。 3. 指“外国”:~域。~宾。~商。 4. 称母亲、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:~公。~婆。~甥。 5. 称岳父母:~父。~姑(岳母)。 6. 称丈夫:~子(亦指非婚生之子)。 7. 关系疏远的:~人。 8. 对正式的而言,指非正式的:~号(绰号)。~史(指正史以外的野史、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)。~传(zhuàn )。 9. 传统戏
【体】1. 人、动物的全身:身~。~重。~温。~质。~征(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)。~能。~貌。~魄(体格和精力)。~育。~无完肤。 2. 身体的一部分:四~。五~投地。 3.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:物~。主~。群~。 4.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:固~。液~。~积。 5.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、风格:~裁(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,可分为诗歌,散文,小说,戏剧等)。文~(文章的体裁,如“骚~”、“骈~”、“旧~诗”)。字~。 6. 事物的格局、规矩:~系。~制。 7. 亲身经验、领悟:~知(亲自查知)。
【体】《廣韻》蒲本切《集韻》部本切,盆上聲。劣也。又麤貌。與笨同。《通雅》輀車之夫曰体夫。唐懿宗咸通十二年葬,同昌公主賜酒餠餤四十橐駝,以飤体夫。《註》体,蒲本反。体夫,轝柩之夫。 俗書四體之體,省作體,誤。(體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他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土禮切,涕上聲。《說文》總十二屬也。《釋名》體,第也。骨肉毛血表裏大小相次第也。《廣韻》四支也。《禮·中庸》動乎四體。又《易·文言》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《疏》體包仁道。又《書·畢命》辭尚體要。《註》辭以理實爲要。又《詩·衞風》爾卜爾筮,體無咎言。《傳》體,
【支离】离zhīlí(1)[broken;fragmented;disorganized]∶分散;残缺;没有条理支离破碎(2)[thinandweak]∶瘦弱;衰弱典
【支离】分散;分裂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五年》:“公为支离之卒,因祝史挥以侵卫。”杜预注:“支离,陈名。”竹添光鸿会笺:“支离,分散也,盖分为数队以误敌。”《文选·王延寿<鲁灵光殿赋>》:“捷猎鳞集,支离分赴。”李善注:“支离,分散貌。”唐元稹《蛮子朝》诗:“部落支离君长贱,比诸夷狄为幽冗。”前蜀韦庄《秦妇吟》:“忽看庭际刀刃鸣,身首支离在俄顷。”2.繁琐杂乱。汉扬雄《法言·五百》:“或问:‘天地简易而法之,何《五经》之支离?’曰:‘支离盖其所以为简易也。’”汪荣宝义疏:“支离、支繚,皆繁多歧出之意。”金王若虚《<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