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īn chū zhòng|chóng wǎn gē
【闉】1. 古指瓮城的门:“城~不禁。” 2. 城:“巧技出吴~。” 3. 古通“堙”:“救~池者,以火与争鼓橐。” 4. 姓。 方言集汇
【闉】《廣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因。《說文》城內重門也。《正韻》城內曲重門也。《詩·鄭風》出其闉闍。《傳》闉,曲城也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欃槍爲闉。《註》障蔽如城門外女垣也。又塞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掌蜃掌斂互物蜃物,以共闉壙之蜃。《註》闉,猶塞也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獵者逐禽,車馳人趨,各盡其力,無罰之威,而相爲斥闉要遮者,同所利也。《註》塞也。又《易·屯卦註》窮困闉厄。又姓。《左傳·定五年》吳子乃歸,囚闉與罷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闉跂支離無脤。《註》闉跂支離,言脚常曲,行體不正卷縮也。無脤,名也。又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3. 层:~叠。~霄。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【挽歌】歌wǎngē[dirge;elegy;threnody]哀悼死者的歌典
【挽歌】者所唱哀悼死者的歌。后泛指对死者悼念的诗歌或哀叹旧事物灭亡的文辞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一》“灵帝数游戏於西园中”刘昭注引汉应劭《风俗通》:“酒酣之后,续以挽歌。”《后汉书·五行志一》:“挽歌,执紼相偶和之者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:“时袁山松出游,每好令左右作挽歌。”宋王应麟《困学纪闻·评诗》:“《左传》有《虞殯》,《庄子》有《紼謳》,挽歌非始於田横之客。”清孙枝蔚《挽范眉生客死燕中》诗:“挽歌但使皆名士,行哭何须是妇人。”鲁迅《而已集·革命时代的文学》:“另有一种文学是吊旧社会的灭亡--挽歌--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