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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国子孙取为戒——二王后-明祖宗之意也

韵脚:去十六怪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qǔ jiè wéi|wèi wáng guó zǐ sūn

亡国子孙取为戒释义
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
【戒】1. 防备:~心。~备。~严。~骄~躁。  2. 革除不良嗜好:~除。~烟。  3. 佛教律条,泛指禁止做的事:~刀。~尺。斋~。  4. 准备:~途。~装。  5. 古同“界”,界限。

【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拜切,音介。《說文》警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警戒無虞。又諭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戒之用休。又告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戒賔。《註》告也。《聘禮》戒上介亦如之。《註》猶命也。又《廣韻》愼也,具也。又備也。《易·萃卦》戒不虞。《註》備不虞也。又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齊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齊,防患曰戒。《朱子·本義》湛然純一之謂齊,肅然警惕之謂戒。又守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掌固》夜三鼜以號戒。《註》謂擊鼓行夜戒守也。又《司馬法》鼓夜半三通,號爲晨戒。又通作誡。《易·繫辭》小懲而大誡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亡国】亡失国家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晋献公之丧,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,且曰:‘寡人闻之,亡国恒於斯,得国恒於斯。’”孔颖达疏:“言寡人闻前古以来,失亡其国,恒於此丧祸交代之时;得其国家,亦恒在於此交代之时。”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昔秦皇亡於沙丘,胡亥、赵高隐而不发,卒害扶苏,以至亡国。”宋苏轼《私试策问》之一:“吕氏既已灭矣,而吴楚之忧,几至於亡国。”2.灭亡了的国家。《孙子·火攻》:“亡国不可以復存,死者不可以復生。”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存亡国,继絶世。”3.将亡之国。汉桓宽《盐铁论·非鞅》:“譬若秋蓬被

【子孙】◎子孙zǐsūn(1)[childrenandgrandchildren]∶儿子和孙子子孙荷担者三夫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(2)[descendants;offspring;posterity]∶泛指后代子孙相继为王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(3)又子孙侯者。人主之子孙。远者及其子孙。

【子孙】1.儿子和孙子,泛指后代。《书·洪范》:“身其康强,子孙其逢吉。”汉贾谊《过秦论》上:“自以为关中之固,金城千里,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。”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记事一》:“侍郎于京师,遇乡人至,必命子孙出见,而列侍焉。”明张居正《请戒谕群臣疏》:“尔等亦皆垂功名於竹帛,緜禄廕於子孙,顾不美歟!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一回:“便是将来的子孙,有命作官固好。不然,守着这点地方,也还可以耕种读书,不至冻饿。”2.单指儿子。《隋书·西域传·附国》:“有死者……子孙不哭,带甲儛剑而呼云:‘我父为鬼所取,我欲报寃杀鬼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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