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五寒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ān wèi cháng qīng xìng chū cháng
【安】1. 平静,稳定:~定。~心。~宁。~稳。~闲。~身立命。~邦定国。 2. 使平静,使安定(多指心情):~民。~慰。~抚。 3.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:心~。~之若素(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,毫不在意)。 4. 没有危险,不受威协:平~。转危为~。 5. 装设:~置。~家立业。 6. 存着,怀着(某种念头,多指不好的):他~的什么心? 7. 疑问词,哪里:~能如此? 8. 姓。
【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又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又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又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又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又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又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
【未尝】尝wèicháng(1)[havenot]——加在否定词前面,构成双重否定;不是这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(2)[didnot]∶不曾终夜未尝合眼未尝不叹息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所未尝行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未尝识书具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伤仲永》未尝有言。——明·刘基《卖柑者言》汉
【未尝】未曾,不曾。《论语·雍也》:“非公事,未尝至於偃之室也。”宋苏轼《朝辞赴定州论事状》:“陛下为政九年,除执政臺諫外,未尝与羣臣接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孺人想着外甥女儿,虽然傍着兄嫂居住,未尝许聘人家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七回:“我自从掛牌委署斯缺,未尝一夜安眠。”2.用于否定词前,构成双重否定,使语气委婉。犹没有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晋国有忧未尝不戚,有庆未尝不怡。”唐元稹《崔弘礼郑州刺史》:“勑:朕读《诗》至於《羔裘》、《緇衣》之章,未尝不三復沉吟。”明刘基《季民湖山义塾记》:“今予幸藉先人餘业,以自
【青杏】未熟的杏子。唐郑谷《下第退居》诗之二:“未尝青杏出长安,豪士应疑怕牡丹。”宋苏轼《蝶恋花》词:“花褪残红青杏小,燕子飞时,緑水人家绕。”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四月八日》:“唯州南清风楼最宜夏饮,初尝青杏,乍荐樱桃,时得佳宾,觥酧交作。”明贾仲名《金安寿》第二折:“看春江鸭头緑皱,接行云鴈翅红娇,酒旗向青杏园林挑。”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四一:“青杏子连核儿还没长硬,便用拳头大的小蒲篓儿装起和‘糖稀’一同卖给小姐与儿童们。”
【出长】《续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七回:“各人武艺,一日长似一日,连双福等都有出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