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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公歌此曲——上韦左相二十韵(见素)

韵脚:入三燭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wéi|wèi gōng 1 cǐ qū|qǔ

为公歌此曲释义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 9.
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曲】1. 弯转,与“直”相对:弯~。~折(zhé)。~笔(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、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;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)。~肱而枕。~尽其妙。  2. 不公正,不合理:~说。~解(jiě)。委~求全。  3. 弯曲的地方:河~。  4. 偏僻的地方:乡~。  5.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:酒~。~霉。  6. 姓。 | 1. 能唱的文词,一种艺术形式:~艺。~话。  2. 歌的乐调:~调(diào)。~谱。异~同工。~高和(hè)寡。

【曲】《廣韻》丘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玉切,音。《說文》象器受物之形。《易·繫辭》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《疏》屈曲委細。《書·洪範》木曰曲直。《傳》木可以揉曲直。又《詩·秦風》亂我心曲。《傳》心曲,委曲也。《禮·曲禮·釋文》曲禮,委曲說禮之事。又《禮·中庸》其次致曲。《註》曲,猶小小之事。《朱註》一偏也。又《說文》或說蠶簿。《禮·月令》具曲植籧筐。《註》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簿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以織簿曲爲生。《註》葦簿爲曲也。又樂曲。《宋玉·對楚王問》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又姓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御史曲宮。又《集韻》顆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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