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dēng cán yìng wéi huǎng
【灯】1. 照明的器具:电~。路~。~火(泛指亮的灯)。~语(通讯方法之一)。~标。 2. 其它用途的发光、发热装置:红绿~。指示~。酒精~。 3. 装饰张挂的彩灯:~节。~市。河~。冰~。
【灯】《集韻》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火也。《類篇》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云俗燈字。◎按玉篇,集韻,類篇,灯燈分載,音切各異,强合爲一,非。(燈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又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又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
【残】1. 害,毁坏:~害。摧~。 2. 不完全,余下的:~余。~阳。~存。~废。~佚。苟延~喘。 3. 凶恶:~忍。~酷。凶~。
【残】《廣韻》昨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財干切,音。《說文》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賊。《孟子》賊義者謂之殘。又《釋名》殘,踐也。踐使殘壞也。《書·泰誓》殘害于爾萬姓。又《史記·樊噲傳》殘東垣。《註》謂多所殺傷也。又惡也。《書·泰誓》取彼凶殘。《史記·陳餘傳》爲天下除殘。又放逐也,殺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《大司馬》九伐之法,放弑其君,則殘之。《揚子·方言》殺也。晉魏河內之北,謂爲殘。音廩。或洛感反。又食餘也。《杜甫詩》殘杯與冷炙。又煑肉之名。《張協·七命》鷰猩脣,髦殘象白。《註》髦,髦牛也。殘白,蓋煮肉之異名。《崔駰·
【映】1. 照射:~射。~照。 2. 反照,照射而显示:反~(a.反照,反射;b.把容观事物表现出来;c.向上级转达,如“~~群众意见”)。~衬(映托使显现)。~雪读书(形容家贫而苦读)。
【映】《廣韻》於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慶切《正韻》於命切,英去聲。《說文》明也,隱也。《梁元帝·纂要》日在午曰亭,在未曰映。《潘岳·射雉賦》畏映日之儻朗。又《王羲之·蘭亭詩序》映帶左右。又《廣韻》烏朗切《集韻》倚朗切,音坱。《玉篇》映,不明也。
【帏幌】帷幌。唐许浑《晨起》诗:“簷楹啣落月,幃幌映残灯。”宋王谠《唐语林·豪爽》:“﹝于頔﹞遂命婢同归,至於幃幌奩匣,悉为赠饰之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