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八藥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2 kān zhī chuáng jiǎo
【唯】1. 义同“惟”:~物论。~心论。~物史观。~心史观。~理论。~名论。 2. 答应的声音:~~(a.谦卑的应答声;b.鱼相随而行的样子,如“其鱼~~”)。~~诺诺。~~否否。
【唯】《廣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惟。《玉篇》唯,獨也。《集韻》專辭。《易·乾卦》其唯聖人乎。《詩·小雅》唯酒食是議。《韻會》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。作語辭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益州郡來唯縣。又《集韻》視隹切,音垂。與誰同。何也。又《唐韻》以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愈水切,音。《說文》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必慎唯諾。《釋文》唯,于癸反。徐,于比反。沈,以水反。《又》父召無諾,先生召無諾,唯而起。又《內則》能言,男唯,女兪。《戰國策》范睢曰唯唯。又《詩·齊風》其魚唯唯。《傳》唯唯,出入不制也。《箋》唯唯,行相
【堪】1. 能,可以,足以:不~设想。~当重任。~以告慰。 2. 忍受,能支持:难~。不~一击。狼狈不~。疲惫不~。
【堪】《唐韻》口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枯含切《正韻》苦含切,音戡。《說文》勝也。又任也,可也。《家語》子貢曰:吳王爲人猛暴,羣臣不堪。《羊祜讓開府表》臣有何功,可以堪之。又堪輿,天地總名。《范浚心箴》茫茫堪輿,俯仰無垠。又《孟康曰》堪輿,神名,造輿宅書者。又山形奇怪也。《揚雄·蜀都賦》堪當隱倚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八元仲堪之後。又《說文》地突也。《徐鉉註》地穴中出也,據此與龕同。又《集韻》楚錦切,音墋。土也。一曰不淸澄。 通作勘,戡。別作龕。《正字通》經傳錯互者,因聲近而譌。
【支床】上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德行》:“王戎、和嶠同时遭大丧,俱以孝称。王鸡骨支牀,和哭泣备礼。”2.语出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。后用作典故。唐王维《春日上方即事》诗:“鳩形将刻杖,龟壳用支牀。”此喻养生延年。清顾炎武《过朝邑王处士建常》诗:“黄鵠山川意,相随万里翔。谁能三十载,龟壳但支牀?”此喻守志不移。参见“支牀有龟”。
【脚】1. 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:~心。~掌。~背。~跟。~步。~印。~法(指踢球、踢毽等的技巧)。~镣。~踏实地(形容做事实事求是,不浮夸)。 2. 最下部:~注。山~。墙~。 3. 剩下的废料,渣滓:下~料。 4. 〔~本〕表演戏剧或拍摄影视所依据的底本。 5. 旧时指与体力搬运有关的:~夫。~行(háng )。~钱。拉~。
【脚】《廣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訖約切,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《釋名》脚,却也。以其坐時却在後也。《詩·小雅·旣微且尰釋文》尰,脚脛也。《山海經》長股之國,在雄常北,被髮。一曰長脚。(腳)《唐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訖約切,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或作脚。《釋名》却也。以其坐時卻在後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詈侮捽搏,捶笞臏腳。又以足蹂物曰腳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射麋腳麟。《註》郭璞曰:腳掎足。《文選·李善註》腳,謂持其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