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四十五勁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2 shì chén xīn shū dào xìng
【唯】1. 义同“惟”:~物论。~心论。~物史观。~心史观。~理论。~名论。 2. 答应的声音:~~(a.谦卑的应答声;b.鱼相随而行的样子,如“其鱼~~”)。~~诺诺。~~否否。
【唯】《廣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惟。《玉篇》唯,獨也。《集韻》專辭。《易·乾卦》其唯聖人乎。《詩·小雅》唯酒食是議。《韻會》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。作語辭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益州郡來唯縣。又《集韻》視隹切,音垂。與誰同。何也。又《唐韻》以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愈水切,音。《說文》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必慎唯諾。《釋文》唯,于癸反。徐,于比反。沈,以水反。《又》父召無諾,先生召無諾,唯而起。又《內則》能言,男唯,女兪。《戰國策》范睢曰唯唯。又《詩·齊風》其魚唯唯。《傳》唯唯,出入不制也。《箋》唯唯,行相
【是】1. 表示解释或分类:他~工人。《阿Q正传》的作者~鲁迅。 2. 表示存在:满身~汗。 3. 表示承认所说的,再转入正意,含有“虽然”的意思:诗~好诗,就是太长了。 4. 表示适合:来的~时候。 5. 表示任何:凡~。~活儿他都肯干。 6. 用于问句:他~走了吗? 7. 加重语气,有“的确”、“实在”的意思:天气~冷。 8. 对,合理,与“非”相对:~非。他说的~。实事求~。 9. 认为对:~古非今。各行其~。深~其言。 10. 表示应承或同意(单说一个“是”字):~,我就去。 11.
【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承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上紙切,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
【尘心】俗之心,名利之念。唐白居易《冯阁老处见与严郎中酬和诗因戏赠绝句》:“纵有旧游君莫忆,尘心起即堕人间!”宋梅尧臣《送昙颖上人往庐山》诗:“尘心古难洗,瀑布垂秋虹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八回:“寳玉听到这里,又觉尘心一动,连忙敛神定息,微微的笑道:‘据你説来,我是有造化的。’”孙犁《秀露集·文学和生活的路》:“我红尘观念很重,尘心很重。”典
【殊】1. 不同:~途同归。悬~。 2. 特别,很:~功。~荣。~勋。特~。 3. 断,绝:~死。 4. 超过:“母氏年~七十”。
【殊】《唐韻》市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慵朱切《正韻》尚朱切,音殳。《說文》死也。漢令曰:蠻夷長有罪,當殊之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殊死者相望也。《註》廣雅曰:殊,斷也。司馬云決也。一曰誅也。《字林》云死也。《前漢·宣帝詔》赦殊死以下。又絕也。《前漢·宣帝詔》骨肉之親,粲而不殊。《師古註》粲,明也。殊,絕也。明於仁恩,不離絕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軍皆殊死戰。《師古註》殊,絕也。謂決意必死。又斷絕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斷其後之木而弗殊。又傷而未絕也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齊大夫與蘇秦爭寵,使人刺蘇秦,不死,殊而走。又別也,異也。
【道】1. 路,方向,途径:~路。铁~。志同~合。 2. 指法则、规律:~理。~德。~义。得~多助,失~寡助。 3.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:~学。传~。修~。 4. 方法,办法,技术:门~。医~。 5. 指“道家”(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,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) 6. 指“道教”(中国主要宗教之一,创立于东汉):~观(guàn )。~士。~姑。~行(háng )(僧道修行的功夫,喻技能和本领)。 7.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:会~门。一贯~。 8. 说,讲:~白。常言~。能说会~。 9. 用
【道】〔古文〕衟《唐韻》徒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杜皓切,陶上聲。《說文》所行道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詩·小雅》周道如砥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。又《廣韻》理也,衆妙皆道也,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一隂一陽之謂道。《又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又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註》順其道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江黃道柏。《註》道國,在汝南安陽縣南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漢屬零陵郡,唐營州,攺道州。又當道,草名。《博雅
【性】1. 人或事物的本身所具有的能力、作用等:~质。~格。~命(生命)。~能。个~。属~。 2. 性质,思想、感情等方面的表现:典型~。开放~。指令~。 3. 男女或雌雄的特质:~别。男~。女~。 4. 有关生物生殖的:~交。~欲。~爱。~感。~解放。 5. 表示名词(以及代词、形容词)的类别的语法范畴。
【性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正切,音姓。《中庸》天命之謂性。《註》性是賦命自然。《孝經·說曰》性者,生之質也。若木性則仁,金性則義,火性則禮,水性則知,土性則信。又《通論》性者,生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會之法,辨五地之物生。杜子春讀生爲性。《賈疏》性亦訓生,義旣不殊,故後鄭不破之也。又《貉隸註》不生乳。劉音色敬切。又無爲而安行,曰性之。《孟子》堯舜性之也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新佞切,音胜。心悸也。 《淳曰》性字从生从心,是人生來具是理于心方名曰性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會之法,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