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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吾自偶偕——杂诗

韵脚:上平十四皆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wú|yù zì xié ǒu wéi

惟吾自偶偕释义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
【自】1. 本人,己身:~己。~家。~身。~白。~满。~诩。~馁。~重(zhòng )。~尊。~谦。~觉(jué )。~疚。~学。~圆其说。~惭形秽。~强不息。  2. 从,由:~从。~古以来。  3. 当然:~然。~不待言。~生~灭。放任~流。  4. 假如:~非圣人,外宁必有内忧。

【自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又《玉篇》率也。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

【偕】1. 共同,在一起:~老(夫妇同居到老,如“白头~~”)。~行(xíng)。~同。~乐(lè)。  2. 和谐:“五字诗成卷,清诗少得~”。

【偕】《唐韻》古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諧切,音皆。《說文》强也。一曰俱也。《徐曰》能同于人,是强有力也。《詩·小雅》偕偕士子,朝夕從事。《註》强壯貌。又叶舉里切,音几。《詩·魏風》兄曰:嗟予弟行役,夙夜必偕。叶下死。死音洗。《註》必偕,言與其儕,同作止,不得自如也。又叶堅奚切,音稽。《顏延之·和謝靈運詩》采茨葺昔宇,翦棘開舊畦。物謝時旣晏,年往志不偕。

【偶】1.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:~像。木~戏。  2. 双,对,成双成对,与“奇(jī)”相对:~数。~语(相对私语)。对~。无独有~。  3.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:~或。~然。~合。~尔。~感。~发事件。  4. 指丈夫或妻子:佳~。配~。

【偶】《唐韻》五口切《韻會》語口切,音耦。凡數,雙曰偶,隻曰奇。《禮·郊特牲》鼎俎奇而籩豆偶,隂陽之義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合也。《註》謂對合也。又牉合也。《賈誼·五餌》言偶人無時。《韓詩》言不失時,以偶爲牉合也。又《家語》聖人因時,以合偶男女。又儕輩曰偶。《前漢·黥布傳》率其曹偶,亡之江中。又適然也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鄧析謂子產曰:鄭國之治偶耳,非子之功也。又俑也。象人曰偶,木土像亦曰偶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木偶人謂土偶人。一作寓禺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木寓龍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木禺龍。同偶。別作,非。又姓。明洪武中,偶

【惟】1. 单,只:~独。~一。~有。~恐。~命是从。~我独尊。  2. 但是:雨虽止,~路仍甚泥泞。  3. 文言助词,常用于句首:~妙~肖。~二月既望。  4. 想,思考:思~(亦作“思维”)。~度(dù)(思量,揣度)。

【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維。《說文》凡思也。从心隹聲。《玉篇》有也,爲也,謀也,伊也。又語辭也。《毛晃曰》有是惟之惟,書濟河惟兗州之類。有思惟之惟,書視遠惟明,詩載謀載惟之類。有惟獨之惟。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。又姓。又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義同。◎按《說文》从心隹聲,則梁韻弋隹切,唐韻以追切,宋韻夷隹切,切喩母也。獨正韻竟作無非切,則切微母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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