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yǒu|yòu wéi zǐ xī píng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惟】1. 单,只:~独。~一。~有。~恐。~命是从。~我独尊。 2. 但是:雨虽止,~路仍甚泥泞。 3. 文言助词,常用于句首:~妙~肖。~二月既望。 4. 想,思考:思~(亦作“思维”)。~度(dù)(思量,揣度)。
【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維。《說文》凡思也。从心隹聲。《玉篇》有也,爲也,謀也,伊也。又語辭也。《毛晃曰》有是惟之惟,書濟河惟兗州之類。有思惟之惟,書視遠惟明,詩載謀載惟之類。有惟獨之惟。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。又姓。又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義同。◎按《說文》从心隹聲,則梁韻弋隹切,唐韻以追切,宋韻夷隹切,切喩母也。獨正韻竟作無非切,則切微母矣。
【子】1. 古代指儿女,现专指儿子:~女。~孙。~嗣。~弟(后辈人,年轻人)。 2. 植物的果实、种子:菜~。瓜~儿。~实。 3. 动物的卵:鱼~。蚕~。 4. 幼小的,小的:~鸡。~畜。~城。 5. 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:~弹(dàn )。棋~儿。 6. 与“母”相对:~金(利息)。~母扣。~音(辅音)。 7. 对人的称呼:男~。妻~。士~(读书人)。舟~(船夫)。才~。 8. 古代对人的尊称;称老师或称有道德、有学问的人:孔~。先秦诸~。 9. 地支的第一位,属鼠:~丑寅卯(喻有条不紊的层次
【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卽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祖似切,音梓。《說文》十一月陽氣動,萬物滋入,以爲稱。《徐鍇曰》十一月夜半,陽氣所起。人承陽,故以爲稱。又《廣韻》息也。《增韻》嗣也。《易·序卦傳》有男女,然後有夫婦。有夫婦,然後有父子。《白虎通》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。天子之子曰元子。《書·顧命》用敬保元子釗。又《儀禮·喪服》諸侯之子稱公子。又凡適長子曰冢子,卽宗子也。其適夫人之次子,或衆妾之子,曰別子,亦曰支子。《禮·曲禮》支子不祭,祭必告於宗子。又男子之通稱。《顏師古曰》子者,人之嘉稱,故凡成德,謂之君子。
【西】1. 方向,太阳落下的一边,与“东”相对:~面。~晒。~域。~方。~席(旧时对幕友或家塾教师的敬称。古代主位在东,宾位在西。亦称“西宾”)。~宫(借指妃嫔)。 2. 事物的样式或方法属于西方的(多指欧美各国):~学。~画。~餐。~医。 3. 姓。
【西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先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齊切,音粞。《類篇》金方也。《說文》鳥在巢上也。日在西方而鳥栖,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。文作,象形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少隂者西方,西遷也。隂氣遷落物,於時爲秋。《尚書·大傳》西方者何,鮮方也。或曰鮮方,訊訊之方也。訊者,訊人之貌。又地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西郡。《韻會》唐置西州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西氏。《姓苑》西門豹之後,改爲西。又《集韻》相咨切,音私。義同。又《篇海》蘇前切,音先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象載瑜,白集西,食甘露,飮榮泉。《後漢·趙壹傳·窮鳥賦》幸賴大
【平】1. 不倾斜,无凹凸,像静止的水面一样:~地。~面。~原。 2. 均等:~分。~行(xíng)。抱打不~。公~合理。 3.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,不相上下:~列。~局。~辈。 4. 安定、安静:~安。~服。 5. 治理,镇压:~定。 6. 抑止(怒气):他把气~了下去。 7. 和好:“宋人及楚人~”。 8. 一般的,普通的:~民。~庸。~价。~凡。 9. 往常,一向:~生(a.从来;b.终身)。~素。 10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。~仄。 11. 姓。 12. 〔~假(jiǎ )名〕日本
【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兵切《正韻》蒲明切,音苹。《說文》平,語平舒也。《廣韻》平,正也。《增韻》平,坦也。《易·泰卦》无平不陂。又《廣韻》平,和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傳》平和章明。《疏》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。又成也。謂解恕和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平,成也。《春秋·宣十五年》宋人及楚人平。《穀梁傳》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義也。《註》各自知其力,不能相制,反共和之義。《左傳疏》平者,和也。言其先不平,而今始平。又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地平天成。《傳》水土治曰平。《詩·小雅》原隰旣平。又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