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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宜后诸生——赠别元十八协律六首(桂林伯,桂管观察使裴行立也)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wèi yí hòu zhū shēng

未宜后诸生释义
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
【宜】1. 适合,适当:~人。~于。合~。权~。适~。相~。  2. 应该,应当:事不~迟。  3. 当然,无怪:~其无往而不利也。  4. 姓。 典

【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儀。《說文》所安也。《增韻》適理也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。《禮·王制》齊其政,不易其宜。又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。《註》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,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。又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傳》宜者,和順之意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宜,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宜。《毛傳》宜其事也。又《玉篇》當也,合當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。又祭名。《書·泰誓》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。《註》祭社曰宜。冢土,社也。《禮·王制》宜乎社。《

【后】1. 上古称君主:商之先~(先王)。  2. 帝王的妻子:皇~。太~。  3. 指空间在背面,反面的,与“前”相对:~窗户。~面。~学。~缀。~进。  4. 时间较晚,与“先”相对:日~。~福。~期。  5. 指次序,与“前”相对:~排。~十名。  6. 子孙:~辈。~嗣。~裔。~昆。无~(没有子孙)。  7. 姓。 典

【诸生】◎诸生zhūshēng[astudentcalledascholarwhowenttoschoolintheMingDy-nasty]明代称考取秀才入学的生员为诸生诸生学于太学。——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诸生许用德。——清·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漢

【诸生】1.各种生物。《管子·水地》:“地者,万物之本原,诸生之根菀也。”《吕氏春秋·仲冬》:“阴阳争,诸生荡。”2.众有知识学问之士;众儒生。《管子·君臣上》:“是以为人君者,坐万物之原,而官诸生之职者也。”尹知章注:“谓授诸生之官而任之以职也。生,谓知学之士也。”《汉书·叔孙通传》:“夫儒者难与进取,可与守成。臣愿徵鲁诸生,与臣弟子共起朝仪。”南朝梁任昉《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》:“臣本自诸生,家承素业。”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五篇:“﹝始皇﹞又渐并兼列国,虽亦召文学,置博士,而终则焚烧《诗》、《书》,杀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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