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七薛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wéi yǒu qián lí yǔ|yù|yú àn bié|biè
【惟有】acute;iyǒu[only]只有我们都很高兴,惟有他沉着脸
【惟有】《论盛孝章书》:“海内知识,零落殆尽,惟有会稽盛孝章尚存。”宋苏轼《和鲜于子骏郓州新堂月夜》诗之一:“惟有当时月,依然照杯酒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七回:“那刘省帅向来最恨的是吃鸦片烟,这是那一班中兴名将公共的脾气,惟有他恨的最利害。”
【潜】1. 隐在水面下活动:~水。~泳。~坝。~行(a.在水面以下行动;b.在外边秘密行动)。 2. 隐藏的,秘密地:~藏。~伏。~遁。~逃。~力。~心。~师。~在。~台词。~移默化。 3. 姓。
【潜】《字彙》俗潛字。(潛)《唐韻》昨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慈鹽切,音。《說文》涉水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潛涵,沉也。又游也。《註》潛行水中,亦曰游。又藏也。《易·乾卦》陽氣潛藏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潛,深也。《詩·小雅》潛雖伏矣。又漢水之別名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自江出爲沱,漢爲潛。《書·禹貢》沱潛旣道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晉有潛丘。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公會戎于潛。又邑名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吳取楚之六潛。又潛江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屬安陸府。又牛名。《酉陽雜俎》句漏縣大江中有潛牛。又姓。宋安撫使潛說友。又《小爾雅》
【离】1. 相距,隔开:距~。太阳是~地球最近的恒星。 2. 离开,分开:分~。~别。~家。~散(sàn)。~职。~异。~间(jiàn )。支~破碎。 3. 缺少:办好教育~不开教师。 4. 八卦之一,符号是“☲”,代表火。 5. 古同“罹”,遭受。 6. 古同“缡”,妇女的佩巾。 7. 〔~~〕形容草木茂盛,如“~~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”。 8. 姓。 典
【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丑知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抽知切,音摛。同魑。又《韻會》鄰知切。同離。明也,麗也。易卦名。又散也,違也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司馬公尸居餘氣,形神已离。亦同離。(離)《唐韻》呂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鄰知切,音驪。《說文》黃倉庚也,鳴則蠶生。从隹离聲。《玉篇》亦作鸝。《廣韻》今用鸝爲鸝黃,借離爲離別。《集韻》或作鵹。又卦名。《易·離卦》彖曰:離,麗也。《玉篇》離,明也。又《玉篇》散也。《廣韻》近曰離,遠曰別。《揚子·方言》參蠡,分也。秦晉曰離。《易·乾卦》進退無恆,非離羣也。《待王風》有女仳離。又《玉篇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暗】1. 不亮,没有光,与“明”相对:黑~。~淡(a.不光明;b.喻景象悲惨)。阴~。~无天日。 2. 不公开的,隐藏不露的:~藏。~号。~杀。~娼。~沟。~含(做事、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)。~流(a.流动的地下水;b.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)。明察~访。 3. 愚昧,糊涂:~昧。~弱(愚昧软弱)。兼听则明,偏信则~。
【暗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紺切。音闇。《說文》日無光也。《玉篇》不明也。又《博雅》深也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稍暗暗而靚深。《註》暗暗,深空之貌。又《集韻》鄔感切,音黤。義同。又《韻補》叶伊甸切。《歐陽修·送胡學士詩》都門春漸動,柳色綠將暗。挂帆千里風,水闊江灩灩。
【别】1. 分离:~离。~情。~绪(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)。分~。告~。久~重逢。分门~类。 2. 差别:霄壤之~。 3. 分类:类~。性~。职~。级~。派~。 4. 另外的:~人。~号。~字。~墅。~论。~开生面。 5. 卡住,插住,绷住:~针。~花。 6. 不要,不准:~动。 | ◎ 〔~扭〕不顺心,不相投(“扭”读轻声)。
【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別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者,惟別而已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