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lǜ pō wén qīng zhuàng
【律】1. 法则,规章:纪~。法~。定~。规~。清规戒~。~师。 2. 约束:~己。 3.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,把声音分为六律(阳律)和六品(阴律)。合称“十二律”:~吕(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,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,从低音管算起,成奇数的六个管称“律”;成偶数的六个管称“吕”,后来“律吕”作为音律的统称)。 4. 旧诗的一种体裁:~诗。 5. 姓。 典
【颇】1. 偏,不正:偏~。~覆。~僻。 2. 很,相当地;~为(wéi)。~佳。~久。~以为然。 3. 姓。 汉
【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滂禾切《正韻》普禾切,音坡。《玉篇》不平也,偏也。《書·洪範》無偏無陂。《釋文》舊本作頗,音普多反。《又》人用側頗僻,民用僭忒。《傳》在位不敦平,則下民僭差。又《多方》爾乃惟逸惟頗,大遠王命。《韻補》古義字皆音俄,周官註亦音俄,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,遵王之義,以叶俄音。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,攺頗爲陂,以从今音,古音遂湮滅矣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火切,音叵。《博雅》少也。又差多曰頗多,良久曰頗久,多有曰頗有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,雜就之。又《廣韻》《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清壮】清新豪健。晋陆机《文赋》:“铭博约而温润,箴顿挫而清壮。”宋叶适《姜安礼墓志铭》:“君诗清壮抑扬,而不刻削以反今人之律。”金松岑《文学上心美术观》:“短簫鐃歌,表其清壮;横吹边奏,寄其悲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