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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失汪洋——圣政纪颂

平仄: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shī wāng wén

文失汪洋释义

【失】1. 丢:遗~。坐~良机。收复~地。流离~所。  2. 违背:~约。~信。  3. 找不着:迷~方向。  4. 没有掌握住:~言。~职。~调(tiáo )。  5. 没有达到:~望。~意。  6. 错误:~误。~策。过~。~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  7. 改变常态:惊慌~色。

【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弋質切。與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
【汪】1. 深广:~洋大海。  2. 液体聚集在一个地方:地上~着水。~~(a.眼里充满眼泪的样子;b.象声词,形容狗叫声)。  3. 量词,用于液体:一~水。  4. 姓。 汉

【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光切,音尫。《說文》深廣也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汪然平靜,寂然淸澄。《後漢·黃憲傳》叔度汪汪若千頃波。又池也。《通俗文》停水曰汪,池之汙濁者。《揚子·方言》楚謂之汪,閩謂之洋。《左傳·桓十五年》祭仲殺雍糾,尸諸周氏之汪。又大貌。《晉語》汪是土也。又《楊萬里·擬楚辭》誕寘之祝融之汪。《註》謂南海也。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潢水一名汪水,與洈水合,至沛入泗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汪芒氏之後。《姓苑》新安人。又《廣韻》紆往切《集韻》嫗枉切,音枉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汪陶,縣名。屬鴈門。《前漢志》作
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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