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仙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wén yǎ jiē lán quán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雅】1. 正规的,标准的:~言。~正(a.规范的;b.正直;c.客气话,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,请对方指正)。 2. 美好的,高尚的,不粗俗的:文~。高~。典~。~观。~教(jiào )。~兴(xìng )。~座。~俗。 3. 平素,素来:~爱。~善鼓琴。 4. 极,甚:~以为美。~不欲为。 5. 交往:无一日之~。 6. 酒器名:~量(liàng )(a.大的酒量;b.宽宏的气度)。 7.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:风~颂。~声(泛指诗歌)。 8. 古同“鸦”,乌鸦。
【接】1. 连成一体:~合。~骨。~壤。衔~。 2. 继续,连续:~力。~替。~班。~二连三。再~再厉。 3. 靠近,挨上:~近。邻~。~吻。 4. 承受,收取:~受。~收。~纳。~管。 5. 迎:~风。~生。~待。 6. 姓。
【接】《唐韻》子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涉切,音楫。《說文》交也。《廣韻》合也,會也。《易·蒙卦》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《疏》陽居卦內,接待羣隂。又《晉卦》晝日三接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之接如水。《疏》如兩水相交,尋合而已。又持也,受也,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接下承弣。《註》接客手下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漢興,接秦之弊。又《增韻》接續也,連也。《禮·曲禮》堂上接武。《註》武,迹也。迹相接,謂每移足半躡之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烏秅國民接手飮。《註》自高山下谿中飮水,故接連其手。又近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賓立接西塾。又捷也。《禮·
【兰】1. 指“兰草”和“兰花”:~艾(“兰花”和“艾草”,喻君子和小人)。~谱(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,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。兰有香味,喻情投意合)。~摧玉折(喻贤人夭折,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)。 2. 古书上指“木兰”。 3. 古同“栏”,家畜圈(juàn )。 4. 古同“斓”,斑斓。 5. 姓。
【兰】《唐韻》落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干切,音闌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陸甸云》闌艸爲蘭,闌不祥也。《陸璣詩疏》其莖似藥草澤蘭,廣而長節,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。《易·繫辭》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鄭文公妾燕姞,夢天與蘭,曰: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紉秋蘭以爲佩。《爾雅翼》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。又《本草》木蘭。《屈原·離騷》朝搴阰之木蘭兮。又《管子·小匡篇》輕罪入蘭盾、鞈革二戟。《註》蘭卽所謂蘭錡,兵架也。又脈也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。《註》支者順節,蘭者橫節。隂支蘭
【荃】1. 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,亦用以喻国君:~察(旧时书信中请人原谅的敬辞,“荃不察余之中情兮”)。~鉴。~宰(喻君臣)。 2. 古同“筌”,捕鱼的竹器。
【荃】《廣韻》此緣切《韻會》逡緣切,音詮。《說文》芥脃也,亦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荃不察余之中情。《拾遺記》荃蕪香,出波弋國,浸地則土石皆香,以燻枯骨則肌肉皆生。又《正韻》蘇昆切,音孫。義同。又通絟。《前漢·江都王傳》繇王閩侯遺建荃葛。《註》細布也。又通筌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得魚而忘荃。《註》積柴水中,使魚依而食焉。漢典考證:〔《說文》芥也。〕 謹照原文改脃。 考證:〔《說文》芥也。〕 謹照原文改脃。 zdic.net漢&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