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四覺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wén zhāng wéi fǎn pǔ|pò|pō|piáo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章】1. 歌曲诗文的段落:~节。~句。乐~。~回体。顺理成~。断~取义。 2. 条目,规程:~程。~法。简~。党~。约法三~。 3. 修理:杂乱无~。 4. 花纹,文采:黑质而白~。 5. 戳记:图~。盖~。 6.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:袖~。领~。徽~。像~。 7. 奏本:奏~。本~。 8. 古同“彰”,彰明。 9. 姓。
【章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良切《正韻》止良切,音彰。《說文》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又采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五服五章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又明也。《易·垢卦》品物咸章。《書·洪範》俊民用章。又文章也。《詩·小雅》維其有章矣。《箋》禮文也。又篇章。《詩疏》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《孟子》不成章不達。《周語》將以講事成章。又《周語》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《註》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又條也,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約法三章。《太史公
【惟】1. 单,只:~独。~一。~有。~恐。~命是从。~我独尊。 2. 但是:雨虽止,~路仍甚泥泞。 3. 文言助词,常用于句首:~妙~肖。~二月既望。 4. 想,思考:思~(亦作“思维”)。~度(dù)(思量,揣度)。
【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以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隹切,音維。《說文》凡思也。从心隹聲。《玉篇》有也,爲也,謀也,伊也。又語辭也。《毛晃曰》有是惟之惟,書濟河惟兗州之類。有思惟之惟,書視遠惟明,詩載謀載惟之類。有惟獨之惟。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。又姓。又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義同。◎按《說文》从心隹聲,則梁韻弋隹切,唐韻以追切,宋韻夷隹切,切喩母也。獨正韻竟作無非切,則切微母矣。
【返】◎ 回,归:往~。~航。~工。~青(某些植物的幼苗移栽或越冬后,由黄转绿并恢复生长)。~销。~修。~还(huán )。流连忘~。
【返】《廣韻》甫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府遠切,音反。《說文》還也。《玉篇》復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返之于天。《註》謂還歸之也。又《伍被傳》往者不返。《註》言不復來也。又叶補臠切,音扁。《秦嘉詩》遣車迎子還,空去復空返。憂來如循環,匪席不可卷。又叶孚絢切,翻去聲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重閨幽闥,轉相逾延。望窱以徑庭,眇不知其所返。延讀去聲。《韻會》通作反。漢典考證:〔《秦嘉傳》遣車迎子還,空去復空返。〕 謹按此係秦嘉詩,傳改詩。 考證:〔《秦嘉傳》遣車迎子還,空去復空返。〕 謹按此係秦嘉詩,傳改詩。
【朴】◎ 没有细加工的木料,喻不加修饰:~素。~实。~厚。~质。 | ◎ 落叶乔木,叶椭圆形,上部边缘有锯齿,花细小,色淡黄,果实球形,黑色,味甜可食。木材可制器具。 | ◎ 〔~刀〕古代的一种武器,窄长有短把的刀,双手使用。 | ◎ 姓。
【朴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角切,音璞。《說文》木皮也。《徐曰》藥有厚朴,一名厚皮,木皮也。《本草別錄》其樹名榛,其子名逐折。又與樸同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示敦朴爲天下先。又《戰國策》范雎曰:鄭人謂玉未理者樸,周人謂未腊者朴。又《博雅》朴,大也,猝也,離也。又《正韻》匹各切。又《集韻》匹切,音踣。義同。又《玉篇》普木切,音扑。本也。又《集韻》披尤切,音。夷姓。《魏志》建安二十年,巴夷王朴胡舉巴夷來附。又叶蒲沃切,音僕。《陳琳·瑪瑙勒賦》太上去華尚素朴兮,所貴在人匪金玉兮。漢典考證:〔《本草·別錄》一名逐折。又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