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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又得承认——客中行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rèn yòu dé|děi|de chéng wǒ men

我们又得承认释义

【认】1. 分辨,识别:~生。~得。辨~。  2. 表示同意:~可。~账。  3.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:~亲。  4. 认吃亏:这事没办成,我~了。 网

【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識認也。《增韻》辨識也。《關尹子·二柱篇》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《元史·王克敬傳》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又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孟喜因不肯仞。又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而證切《集韻》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

【又】1. 表示重复或继续,指相同的:今天~下雨了。  2. 表示加重语气、更进一层:你~不是小孩!  3.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:~高~大。  4. 再加上,还有:~及。十~五年。  5. 表示转折:这个人挺面熟,一下子~想不起来他叫什么。

【又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宥。《說文》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。又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承】1. 在下面接受,托着:~重。~受。  2. 担当,应允:~担。~当。~包。~做。~认。  3. 受到,蒙受:~蒙。~恩(蒙受恩泽)。  4. 继续,接连:继~。~平(指社会比较持久安定的局面)。~前启后。  5. 顺从,迎合:奉~。~颜候色(顺着别人颜色办事)。  6. 姓。

【承】《唐韻》署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陵切,音丞。《說文》奉也。《書·說命》后克聖,臣不命其承。《詩·小雅》承筐是將。又受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承天之祜。《疏》受天之福也。又《增韻》下載上也。《易·坤彖》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。《尚書·大傳》庶人有石承。《註》屋柱下石也。又《廣韻》次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同盟于平丘,子產爭承。《註》承貢賦之次也。又繼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松柏之茂,無不爾或承。《疏》新故相承,無彫落也。又止也。《詩·魯頌》則莫我敢承。《疏》無有於我敢禦止之者。又通丞。《左傳·哀十八年》楚右司馬子國帥師而行

【我们】ǒmen[we;us]包括我在内的一组人当我们想到劳动时,也只有在这时,我们才觉得我们太老了

【我们】包括自己在内的若干人。宋苏轼《傅大士赞》:“善慧执板,南泉作舞,借我们槌,为君打鼓。”明杨讷《西游记》第六本第二一出:“孙行者去了,我们慢慢行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六回:“我们豁去虚文,且谈谈正事。”巴金《随想录·关于丽尼同志》:“我立在甲板上,身子靠着栏杆,摇着手,低声说:‘台湾,美丽的土地,我们的!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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