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一唐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xiàn hé|hè|huó|huò|hú wǒ yuán huáng 4 xī
【宪】1. 法令:~章。~令。~兵。 2. 指“宪法”:违~。立~。制~。
【宪】《搜眞玉鏡》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(憲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憲禁于王宮。《註》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文武是憲。《箋》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《書·說命》惟聖時憲。《傳》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《禮·內則》五帝憲。《註》法其德行也。又《說文》敏也。《禮·學記》發慮憲。《註》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《徐鍇
【和】1. 相安,谐调:~美。~睦。~谐。~声。~合(a.和谐;b.古代神话中象征夫妻相爱的两个神)。~衷共济。 2. 平静:温~。祥~。~平。~气。~悦。~煦。惠风~畅。 3. 平息争端:讲~。~约。~议。~亲。 4. 数学上指加法运算中的得数:二加二的~是四。 5. 连带:~盘托出(完全说出来)。~衣而卧。 6. 连词,跟,同:我~老师打球。 7. 介词,向,对:我~老师请教。 8. 指日本国:~服(日本式服装)。~文。大~民族。 9. 体育比赛不分胜负的结果:~棋。~局。 10. 姓。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元】1. 头、首、始、大:~凶。~首。~旦。~年。~勋。~帅。状~(科举考试第一名)。 2. 基本:单~。~件。~气(精气,根本)。~素。~音。 3. 同“圆”。 4. 未知数:一~二次方程。 5. 中国朝代名:~代。~曲。 6. 姓。 7. 古同“玄”,清代避康熙皇帝(玄烨)名讳,以“元”代“玄”。
【元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原。《精薀》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生者也。元字从二从人,仁字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,在人身則爲體之長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元,始也。又《廣韻》長也。又大也。《前漢·哀帝紀》夫基事之元命。《註》師古曰:更受天之大命。又首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上正元服。《註》師古曰:元,首也。故謂冠爲元服。又本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元元本本。又百姓曰元元。《戰國策》制海內,子元元。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《註》古者謂人云善人,因善爲元
【皇】1. 君主,亦指神话传说中的神:~帝。~后。~宫。~储(已确定的皇位继承人)。~权。 2. 大:~~巨著。冠冕堂~。 3. 对先代的敬称:~考(对亡父的尊称)。 4. 古同“遑”,闲遐。 5. 古同“惶”,恐惧。 6. 姓。 典
【侍】◎ 伺候,在旁边陪着:服~。~立。~者(侍奉左右的人)。~从。~读(给帝王讲学的人)。~坐。~役(仆人)。
【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吏切,音耆。《說文》承也。《廣韻》近也,從也。《六書故》陪側也。《禮·曲禮》侍坐于先生。又常侍,漢時宦官名,後遂沿習爲士人官制。如唐高適稱高常侍,李愬稱李常侍是也。又《史記·趙世家》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。畜侍以仁義,欣侍以舉賢使能,越侍以節財儉用。《註》侍猶勸也。又侍其,複姓。宋侍其良器。漢典考證:〔《史記·魏世家》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。畜侍以仁義,欣侍以舉賢使能,越侍以節財儉用。〕 謹照原書魏世家改趙世家。 考證:〔《史記·魏世家》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。畜侍以仁義,欣侍
【昔】1. 以前,从前:~者。~人。往~。今~对比。 2. 古同“夕”,夜。
【昔】漢典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