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十姥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zài yǒu|yòu wǒ hǎi pǔ gū zhí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海】1. 靠近大陆,比洋小的水域:~洋。~域。~拔。~疆。~内。~岸。~誓山盟。五湖四~。 2. 用于湖泊名称:青~。中南~。 3. 容量大的器皿,巨大的:~碗。~涵(敬辞,称对方大度包容)。夸下~口。 4. 喻数量多的人、事物像海的:人山人~。火~。 5. 漫无目标地:~骂。~找。 6. 古代指从外国来的:~棠。 7. 特指中国上海:~派。 8. 姓。 典
【海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呼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亥切,音醢。《說文》天池也。以納百川者。《釋名》海,晦也。主承穢濁水,黑如晦也。《書·禹貢》江漢朝宗于海。又環九州爲四海。《書·禹貢》四海會同。《爾雅·釋地》九夷,八狄,七戎,六蠻,謂之四海。又物產饒富爲陸海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所謂天下陸海之地。又天海,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天海十星,在壁西南。又州名。《廣韻》禹貢徐州之域,七國時屬楚,秦爲薛郡,漢爲東海郡。後魏爲海州。又《韻補》叶虎洧切,音喜。《詩·小雅》沔彼流水,朝宗于海。鴥彼飛隼,載飛載止。又叶火五切,音虎。《陸雲
【浦】1. 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地区。 2. 姓。 网
【浦】《唐韻》滂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頗五切《正韻》滂五切,音普。《說文》瀕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率彼淮浦。又《玉篇》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。《風土記》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。又浦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浦江,本吳越三江之一。又浦江,縣名,屬金華府。浦城,屬建寧府。又合浦,漢郡名,屬交州。又荒浦,舒鳩地名,見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。又姓。晉起居注浦選。
【孤侄】或父母双亡的侄子。《陈书·王元规传》:“仓卒引其母妹并孤姪入船。”《魏书·李郁传》:“建义中,以兄瑒卒,遂抚育孤姪,归於乡里。”唐韩愈《河之水二首寄子侄老成》诗之一:“我有孤姪在海陬,三年不见兮使我生忧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