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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但写声发情于妙指——琴曲歌辞。幽涧泉

韵脚:上五旨
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wú|yù dàn xiě shēng fā qíng yú miào zhǐ

吾但写声发情于妙指释义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 4. 姓。
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
【写】1. 用笔作字:~字。~作。编~。  2. 描摹,叙述:~生。~实。~照(❶画人物的形象;❷描写刻画)。轻描淡~。

【写】《唐韻》悉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洗野切《正韻》先野切,音瀉。《說文》置物也。《廣韻》除也,程也。《增韻》傾也,盡也,輸也。《詩·邶風》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《註》寫,除也。《小雅》我心寫兮。《註》謂我心輸寫,而無留恨也。又《禮·曲禮》御食於君,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《註》謂萑竹所織,不可洗滌,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,不欲口澤之凟也。又洩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稻人掌稼下地,以澮寫水。又膽鈔也。《古諺》書三寫,魚成魯,帝成虒。又摹畫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,作之咸陽。《註》放,效也。又鑄像曰寫

【声】1.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:~音。~带。  2. 消息,音讯:~息。不通~气。  3. 说出来让人知道,扬言,宣称:~明。~辩(公开辩白)。~泪俱下。~嘶力竭。  4. 名誉:名~。  5. 音乐歌舞:~伎(女乐,古代的歌姬舞女)。~色。

【声】《字彙》同。《正字通》俗聲字。(聲)〔古文〕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書盈切《正韻》書征切,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

【发情】íng[oestrus;beinheat]雌性高等动物卵子成熟期的情欲亢奋;也指雄性要求交配的冲动

【发情】产生;也指表现情感。《诗·周南·关雎序》:“故变风发乎情,止乎礼义。发乎情,民之性也;止乎礼义,先王之泽也。”2.雌性的高等动物卵子成熟前后生理上要求交配的表现。
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 3. 姓。
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
【妙】1. 美,好:~语。~不可言。美~。~境。~处(chù)(a.好的地点;b.美妙的方面)。绝~。~趣横生。  2. 奇巧,神奇:巧~。~计。~用。奥~。~笔生花。灵丹~药。  3. 青春年少:~年。~龄。

【妙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彌笑切,音廟。神妙也。《易·說卦》神也者,妙萬物而爲言者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衆妙之門。《莊子·寓言篇》自吾聞子之言,九年而大妙。《劉劭人物志》尤妙之人,含精于內,外無飾姿。又少年也。《杜甫詩》明公獨妙年。又纖媚也。《前漢·李夫人傳》妙麗善舞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弭沼切。與眇通。嫽妙,女貌。《漢·三老袁君》朕以妙身,襲表繼業。 別作玅。漢典考證:〔《易·繫辭》神也者,妙萬物而爲言者也。〕 謹照原文繫辭改說卦。 考證:〔《易·繫辭》神也者,妙萬物而爲言者也。〕 謹照原文繫辭改說

【指】1.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  2.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~雨。  3.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  4. 点明,告知: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  5.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  6. 意向针对:~标。~定。  7.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
【指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又《增韻》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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