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八語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wǔ dào fēn|fèn bīng qù
【五道】五路、五个方面。《南史·吕僧珍传》:“建武二年,魏军南攻,五道并进。”唐王昌龄《塞上曲》:“五道分兵去,孤军百战塲。”2.五种方法。《吕氏春秋·孝行》:“养有五道:脩宫室,安牀笫,节饮食,养体之道也;树五色,施五采,列文章,养目之道也;正六律,龢五声,杂八音,养耳之道也;熟五穀,烹六畜,龢煎调,养口之道也;龢颜色,説言语,敬进退,养志之道也。此五者,代进而厚用之,可谓善养矣。”3.佛教谓天、人、畜生、饿鬼、地狱五处轮迴之所。见《菩萨处胎经》。道教亦承袭此说。见《云笈七籤》卷十。南朝宋鲍照《佛影颂》:“六尘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兵】1. 武器:~器。~刃。~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 2. 战士,军队:~士。~卒。~丁。~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 3.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:~法。~家。~机。~衅(战争的争端)。~书。~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~荒马乱。~贵神速。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