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仄 平 平 仄
拼音: liǎo|le wù lǐ cháng shēng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悟】◎ 理解,明白,觉醒:醒~。领~。参(cān)~。感~。觉~。大彻大~。
【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五故切,音誤。《說文》覺也。从心吾聲。《困知記》無所覺之謂迷,有所覺之謂悟。又啓發人曰悟。《崔駟達旨》唐睢華顚以悟秦。又通作寤。《史記·項羽傳贊》尙不覺悟。
【理】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~。肌~。条~。事~。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~由。~性。~智。~论。~喻。~解。~想。道~。~直气壮。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~科,数~化。~疗。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~财。~事。管~。自~。修~。总~。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~睬。答~。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7. 姓。
【理】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
【长生】1.永久存在或生存;寿命很长。《老子》:“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故能长生。”《庄子·在宥》:“无劳女形,无摇女精,乃可以长生。”唐杜甫《月》诗:“入河蟾不没,擣药兔长生。”清龚自珍《己亥杂诗》之二三三:“且莫空山听雨去,有人花底祝长生。”2.指道家求长生的法术。南朝宋鲍照《代淮南王》诗:“淮南王,好长生,服食鍊气读仙经。”宋苏轼《过大庾岭》诗:“仙人拊我顶,结髮授长生。”3.唐宫长生殿的省称。明无名氏《解三酲·咏马嵬事》曲:“再不见鬭草龙池春昼暖,再不见私语长生秋夜迢。”参见“长生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