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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亩之园——池上篇

韵脚:上平二十六桓

平仄: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wǔ 3 zhī yuán

五亩之园释义

【五】1. 数名,四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伍”代):~彩。~官。~谷。~金。~代(中国朝代名,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先后在中原建立政权的时期)。~帝(中国传说中的五个帝王,通常指黄帝、颛顼、帝喾、唐尧、虞舜)。~毒(指蝎、蛇、蜈蚣、壁虎、蟾蜍)。~行(指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)。~岭(指越城岭,都庞岭,萌渚岭、骑田岭、大庾岭)。~岳(指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和中岳嵩山,是中国历史上五大名山)。~脏(指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)。 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6”。

【亩】1. 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,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。十五亩等于一公亩。  2. 田中高处,垄:“居于畎~之中”。 典

【亩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莫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後切,謀上聲。司馬法,六尺爲步,步百爲畝。泰孝公制,二百四十步爲畝。宋程頤曰:古者百畝,止當今之四十畝。今之百畝,當古之二百五十畝。《書·盤庚》惰農自安,不昬作勞,不服田畝。《詩·小雅》南東其畝。《朱註》畝,壟也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如畝畝丘。《註》丘有隴界,如田畝。《釋名》畝丘,丘體滿一畝之地也。《詩·小雅》楊園之道,猗于畝丘。《傳》畝丘,丘名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晉侯之夫人姜氏,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《註》西河界休縣南有地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园】1. 种植果蔬花木的地方:~子。~丁。~艺。~圃。  2. 原指别墅游息之所,现指供人游玩、娱乐的公共场所:圆明~。公~。  3. 旧指历代帝王以及亲王、妃嫔、公主之墓:~庙(帝王墓地所建之宗庙)。~陵(帝王的墓地)。

【园】《唐韻》五丸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官切,音岏。與刓同。《正韻》圭角泯鑠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五者园而幾向方矣。 《集韻》同團。或作抏。(園)《唐韻》羽元切《集韻》于元切,音袁。《說文》所以樹果也。《初學記》有藩曰園。《易·賁卦》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園。《註》園者,圃之樊,其內可樹木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載師》以場圃任園地。《註》圃,種果蓏之屬。季秋,於其中爲場。樊圃謂之園,任者取正於是也。《又》園廛二十而一。《註》廛無穀,園少利,故僅二十而稅一也。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。漢制,園陵有令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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