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1 2|4|4 shǒu wú|yù chē|jū wú dào
【驱】1. 赶牲口:~马。~策。~驰。 2. 赶走:~动。~赶。~寒。 3. 强行、逼迫:~使。~遣(a.强迫;b.赶走;c.消除,排除情绪)。 4. 快跑:并驾齐~。先~。前~。
【驱】〔古文〕敺《唐韻》豈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虧于切《正韻》丘于切,音區。《玉篇》逐遣也。《禮·月令》驅獸毋害五穀。又《說文》走馬謂之馳,策馬謂之驅。《玉篇》驟也,奔馳也。《易·比卦》王用三驅失前禽。又軍前鋒曰先驅,次前曰中驅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祛尤切,音丘。義同。《詩·鄘風》載馳載驅,歸唁衞侯。《陸雲賦》昶愁心以自邁,肅旁人以曾驅。詔河馮以淸川,命湘娥而安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遇切,音姁。義同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舉伐鼓,申令三驅。輕車霆激,驍騎電騖。《陶侃相風賦》華蓋警乗,奉引先驅。豹飾在後,葳蕤先路
【宁】1. 平安,安定:~静。~谧。息事~人。 2.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:~亲。归~。 3. 守父母之丧,丧假:“前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~三年”。 4.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。 5.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。 | 1. 情愿:~肯。~死不屈。~缺毋滥。 2. 岂,难道:王侯将相~有种乎? 3. 语助,无实际意义:不~唯是。 4. 姓。 | 1. 贮藏;积聚。同“贮”。 2. 久立。同“伫”。 3. 大门与屏风之间。
【宁】《唐韻》直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展呂切,音佇。《爾雅·釋宮》門屛之閒謂之宁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當宁而立。《註》門內屛外,人君視朝所宁立處。又《集韻》通作著。《詩·齊風》俟我于宁乎而。今作著。又《廣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如切,音除。義同。又《說文》宁辨積物也。象上隆四周之形。○按積物,與《爾雅》正意相背。《韻會》六麌分註。漢典考證:〔《說文》宁辦積物也。〕 謹照原文辦改辨。 考證:〔《說文》宁辦積物也。〕 謹照原文辦改辨。
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7. 节操:操~。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10. 姓。 网
【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【车】1. 陆地上有轮子的交通工具:火~。~驾(帝王的马车)。~裂(中国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,俗称“五马分尸”)。前~之鉴。 2. 用轮轴来转动的器具:纺~。水~。 3. 用水车打水:~水。 4. 指旋床或其他机器:~床。 5. 用旋床加工工件:~零件。 6. 方言,转动身体:~身。~过头来。 7. 姓。 | ◎ 象棋棋子之一。
【车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居。《廣韻》車,輅也。《古史考》黃帝作車,引重致遠。少昊時加牛,禹時奚仲爲車正,加馬。《書·舜典》車服以庸。《易·大有》大車以載。《論語疏》大車,牛車,平地載任之車也。小車,駟馬車、田車、兵車、乘車也。又山車,自然之車也。《禮·禮運》山出器車。《疏》謂其政太平,山車垂鉤,不揉治而自員曲也。又巾車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巾車,掌公車之政令。《註》巾,猶衣也。巾車,車官之長,車皆有衣以爲飾,故名。又公車,署名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詔公卿、司隸、州牧,舉賢良方正
【吾道】我的学说或主张。《论语·里仁》:“子曰:‘参乎!吾道一以贯之。’”唐杜甫《屏迹》诗之二:“用拙存吾道,幽居近物情。”《宋史·道学传二·杨时》:“顥目送之曰:‘吾道南矣。’”章炳麟《致陶柳二子书》:“闻孙逸仙亦倡是説,窃幸吾道不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