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wù rù xìng huā chén
【误】1. 错,不正确:错~。失~。笔~。~差(chā)。 2. 耽搁:耽~。 3. 因自己做错而使受损害:~国。~人子弟。 4. 不是故意而有害于人:~伤。
【误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五故切,音寤。《說文》謬也。《書·立政》其勿誤于庶獄庶愼。《傳》誤,失也。《禮·聘義》使者聘而誤,主君弗親饗食也。《註》誤,謂禮節錯誤也。《前漢·張耳傳》君何言之誤。《吳志·周瑜傳》瑜精音樂,雖三爵後,其閒缺誤,知之必顧。故時人謠曰:曲有誤,周郞顧。又《字林》通作悞。惑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,以欺愚者。
【入】1. 进,由外到内:进~。~梦。 2. 适合,恰好合适:~选。~耳。
【入】《唐韻》人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日汁切《正韻》日執切,任入聲。《說文》內也。《玉篇》進也。《禮·少儀》事君,量而後入。《檀弓》孟獻子比御而不入。《註》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,猶不入寢也。又《春秋·隱二年》莒人入向。《定六年》於越入吳。《傳》造其國都曰入,弗地曰入。《註》謂勝其國邑,不有其地也。入者,逆而不順,非王命而入人國也。又《廣韻》納也,得也。又《增韻》沒也。又《楞嚴經》六入謂六塵,卽眼入色,耳入聲也。又《敎坊記》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檀弓》孟子比御而不入。〕 謹照原書孟子改爲孟獻子。 考
【杏】◎ 落叶乔木,叶卵形,花白色或淡红色,果实称“杏儿”、“杏子”,酸甜,可食:~仁儿。~黄。
【杏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何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下梗切,音荇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格物叢話》杏實,味香於梅,而酸不及,核與肉自相離。《盧諶·祭法》夏祀用杏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五沃之土,其木宜杏。《文獻通考》杏多實不蟲,來年秋禾善。又《周禮·司爟註》夏取棗杏之火。又《左思·吳都賦·李善註》平仲果,其實如銀。一名銀杏。又北杏,地名。《春秋·莊十三年》齊侯會於北杏。又《神仙傳》廬山有杏林,董奉故里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祭法》夏祠用杏。〕 謹按禮祭法無此語。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。謹將禮字改爲盧諶。祠字改爲祀字。 考證:〔《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7. 混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【尘】1. 飞扬的灰土:~土。~埃。~垢。~芥(尘土和小草,喻轻微的事物)。粉~。烟~。甚嚣~上。望~莫及。 2. 佛家、道家指人间:红~。~世。
【尘】《字彙補》古文塵字。註詳土部十一畫。(塵)〔古文〕尘《唐韻》直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池鄰切,音。埃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久也。謂塵垢稽久也。《詩·小雅》無將大車,祗自塵兮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風伯淸塵。《拾遺記》石虎起樓四十丈,異香爲屑,風起則揚之,名芳塵。《嶺南表異錄》犀角爲簪梳,塵不著髮,名辟塵犀。又淫視爲遊塵,見《穀梁序疏》。又明窻塵,丹砂,藥名。《李白·草創大還詩》髣髴明窻塵。又《梵書·圓覺經》根塵虛妄。《註》根塵,六根之塵,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心、意。又《列仙傳》麻姑謂王方平曰:見東海三變爲桑田,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