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梧桐稍下叶——晚景怅然简二三子

韵脚:入三十怗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wú tóng shāo|shào xià yè|xié

梧桐稍下叶释义

【梧桐】útóng[Chineseparasol(tree)]一种落叶乔木,长柄叶呈掌状分裂,开黄绿色单性花。木材质轻而坚韧,可制乐器等。种子可食,亦可榨油左右种梧桐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
【梧桐】。落叶乔木。种子可食。亦可榨油,供制皂或润滑油用。木质轻而韧,可制家具及乐器。古代以为是凤凰栖止之木。《诗·大雅·卷阿》:“凤凰鸣矣,于彼高冈。梧桐生矣,于彼朝阳。”孔颖达疏:“梧桐可以为琴瑟。”《庄子·秋水》:“夫鵷鶵发於南海,而飞於北海,非梧桐不止。”唐聂夷中《题贾氏林泉》诗:“有琴不张弦,众星列梧桐。须知澹泊听,声在无声中。”明范受益王錂《寻亲记·局骗》:“馁腹欲餐胡地雪,梧桐巢破凤凰分。”2.鸟名。清富察敦崇《燕京岁时记·梧桐》:“京师十月以后,则有梧桐鸟等。梧桐者,长六七寸,灰身黑翅,黄嘴短尾。

【稍】◎ 本义为禾末,引申为略微:~~。~微。~许。~纵即逝。 | ◎ 〔~息〕军事或体操的口令。

【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所敎切,音哨。《說文》出物有漸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惟稍受之。《註》稍,廩食也。《疏》以其稍稍給之,故謂米廩爲稍。又《廣韻》均也,小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凡王之稍事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,謂之稍事。一說有小事而飮酒。又《韻會》漸也。《韓愈·答柳柳州食蝦蟆詩》余初不下喉,近亦能稍稍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稍人註》距王城三百里曰稍。《疏》案載師家邑任稍地,在三百里內,故云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山巧切,音梢。亦漸也。又《集韻》師交切,音筲。稅也。
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 7. 进入:~海。  8. 投送:~书。 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 11. 颁布:~令。  
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
【叶】1. 植物的营养器官之一:树~。菜~。~子。~落归根。一~知秋。一~蔽目(喻目光短浅,常被眼前细小事物所遮蔽,看不到远处、大处。亦称“一叶障目”)。  2. 像叶子的:铁~。百~窗。  3. 同“页”。  4. 世,时期:初~。末~。  5. 姓。 | ◎ 和洽,合:~韵。

【叶】《玉篇》古文協字。《後漢·律曆志》叶時月正日。餘詳十部六畫。又《集韻》同旪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次四曰旪用五紀。《註》師古曰,旪讀曰叶。又《正韻》同汁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五位相汁,以旅于東井。《註》汁、叶同。(葉)《唐韻》與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弋涉切,音枼。《說文》草木之葉。《陸游詩註》吳人直謂桑曰葉。又世也。《詩·商頌》昔在中葉,有震且業。又《博雅》聚也。又書冊。《歐陽修曰》唐人藏書皆作卷軸,後有葉子,似今策子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葉氏,舊音攝,後世與木葉同音。又與通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贊者洗於房中,側酌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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