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一送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xián bǎ|bà qín nòng|lòng 2
【闲】1. 没有事情;没有活动与“忙”相对:游手好~。没有~工夫。 2. 房屋、器物等放着不用:~置。~房。机器别~着。 3. 没有事情做的时候:农~。忙里偷~。 4. 与正事无关的:~谈。~人免进。~话。 5. 栅栏。 6. 防御:防~。
【把】1. 拿,抓住:~酒(拿着酒杯)。~玩(拿着赏玩)。 2. 控制,掌握:~握。~舵。 3. 看守:~守。~门儿。 4. 自行车、手推车等的手柄:车~。 5.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:秫秸~儿。 6. 专权,一手独揽:~持大权。 7.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:~尿。 8. 介词,义为拿,处置,致使:你能~他怎么样。 9. 量词。 10. 结盟:拜~子。~兄弟。 | 1.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:刀~儿。 2.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:话~儿。
【把】《唐韻》博下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補下切《韻會》補瓦切,巴上聲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孟子》拱把之桐梓。《楚語》烝嘗不過把握。又《廣韻》持也。《增韻》執也。《戰國策》左手把其袖,右手揕其胷。《史記·殷本紀》湯自把鉞,以伐昆吾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,皆把其陰重罪,而縱使督盜賊。又《釋名》把,播也。所以播除物也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巴切,音杷。與爬通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農夫捽草把土。《註》把,手掊之也。又《郊祀志》掊視得鼎。《註》掊,手把土也。又批把,樂器,推手前曰批,引手後曰把。詳批字註。又姓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弄】1. 玩耍,把玩:摆~。玩~。~臣(帝王所亲近狎昵的臣子)。~潮儿。戏~。~瓦(“瓦”是原始的纺锤,古代把它给女孩子玩,意为生女儿)。~璋(“璋”是一种玉器,古代把它给男孩子玩。意为生儿子)。 2. 做,干:~假成真。~明白。 3. 设法取得:~点钱花。 4. 搅扰:这事~得人心惶惶。 5. 耍,炫耀:搔首~姿。 6. 不正当地使用:~权。~手段。捉~。 7. 奏乐或乐曲的一段、一章:~琴。梅花三~。 8. 古代百戏乐舞中指扮演角色或表演节目。 | ◎ 方言,小巷,胡同:~堂。里~。
【弄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貢切,籠去聲。《爾雅·釋言》玩也。《疏》謂玩好也。《詩·小雅》載弄之璋。《前漢·趙堯傳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。又戲也。《左傳·僖九年》夷吾弱不好弄。《註》弄,戲也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上耕於鉤盾弄田。《註》師古曰:弄田,謂宴游之田。又《韻會》侮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自公卿在位,朔皆敖弄,無所爲屈。又樂曲曰弄。《晉書·桓伊傳》王徽之泊舟靑溪側,令人謂伊曰:聞君善吹笛,試爲我一奏。伊便下車,踞胡牀,爲作三調。弄畢。便上車去。《南史·隱逸傳》宗少文善琴,古有金石弄,惟少文傳焉。《嵆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