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pò wú xiān míng zéi
【破】1. 碎,不完整:碗打~。~灭。~旧。~败。~落。~陋。~颜(转为笑容)。~绽(衣服裂开,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)。牢不可~。 2. 分裂:~裂。~读(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,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,称“破读”)。~土。 3. 使损坏:~坏。~损。 4. 超出:~例。~格。 5. 花费,耗费:~费。~财。~产。 6. 打败,打垮:~阵。~门。攻~。 7. 揭穿:~案。~译。~获。
【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普過切,頗去聲。壞也,剖也,裂也,劈也,坼也。《正字通》凡物壞,及行師敗其軍,奪其地,皆曰破。說文專訓石碎,泥。又《韻會》曲破,樂名。樂書云:唐明皇天寶,樂章多以邊地名曲。如伊州,甘州之類。曲終繁聲,名爲入破。又《字彙補》披義切,音媲壞也。又叶博屑切,音鷩。《呂覽》膏以明自煎,鐸以聲自穴。翠以羽殃身,蚌以珠致破。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先】1. 时间在前的,次序在前的,与“后”相对:~前。~期。原~。~驱。~河(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,后祭海,以河为海的本源,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)。~觉(jué)。~见之明。~发制人。 2.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:~人。~世(祖先)。~民。 3.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:~祖。~父。~哲(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)。~烈。~贤。 4. 姓。 典
【先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蕭前切,霰平聲。《說文》先,前進也。从人之。《徐曰》之,往也,往在人上也。一曰始也,故也。《玉篇》前也,早也。《孝經·感應章》必有先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象帝之先。又祖父已歾曰先。《司馬遷·報任安書》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晉有先軫。又《韻會》凡在前者謂之先,則平聲。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,則去聲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見切,音霰。《增韻》先之也。《正韻》相導前後曰先後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以先愷樂,獻于社。《註》先猶導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【明】〔古文〕朙《廣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鳴。《說文》照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《又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疏》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《史記·歷書》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大明終始。《疏》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又《易·乾卦》天下文明。《疏》有文章而光明。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照臨四方謂之明。又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傳》升進其明者。又《書·太甲》視遠惟明。《疏》謂監察是非也。又《洪範》視曰明。《傳》必淸審。又《詩·小雅》祀事孔明。《
【贼】1. 偷东西的人,盗匪:~人。盗~。~赃。~窝。 2. 对人民有危害的人:国~。民~。工~。~寇。蟊~。 3. 害,伤害:戕~。“淫侈之俗日日以长,是天下之大~也”。 4. 邪的,不正派的:~心不死。 5. 狡猾:~溜溜。 6. 副词,很:~冷。~亮。~横(hèng )。
【贼】《廣韻》昨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則切,音蠈。盜也。《玉篇》刧人也。《書·舜典》賊姦宄。《傳》殺人曰賊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不僭不賊。《傳》不殘賊。又《左傳·僖九年》不僭不賊。《註》賊,傷害也。又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賊賢害民,則伐之。《疏》賊虐。又害苗之蟲。《詩·小雅》去其螟螣,及其蟊賊。《傳》食節曰賊。《陸璣疏》賊似桃李中蠹蟲,赤頭身長而細耳。